刑法修正案促使贵宾厅必须改革经营方式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1-01-06 05:27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并将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起正式实施。当中涉及多条法例,包括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和组织境外赌博等罪,其中列明组织中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被列为犯罪。有分析师指出,该条文所指的「境外」,在法律层面一般指内地以外地方,即包括港澳两特区及台湾地区,这将直接「剑指」澳门博彩业中的贵宾厅经营形态,尤其是俗称「沓码仔」的中介人的活动。因此,澳门博彩业中贵宾厅经营方式,及中介人的经营活动,必须进行重大改革,以避免触犯国家刑法,甚至另谋出路。而为了维持博彩业的正常营运,博企应当推动中场高端化的改造,并趁此契机回到博彩业健康发展的正轨上来。
新通过的中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当中涉赌的条文修改为: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与澳门博彩业直接相关的,是其第三款「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一方面,由于其条文表述是使用括号清楚表明「国(境)外赌博」,与过去同类政策法律只是强调「国外」亦即海外明显不同,因为「境外」在法律层面一般指内地以外地方,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因而表明已经将澳门特区涵盖在内。另一方面,澳门博彩业中的贵宾厅的运作方式,及中介人的招赌揽客活动,以至他们在澳门提供赌资的对象是内地居民,利用「地下钱庄」将赌资偷运出境到澳门等,都符合「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的特征和要件。因而澳门贵宾厅的厅主及经营者,还有以内地居民为揽客对象的中介人,他们在内地的活动属于刑法的管辖范围,他们身在内地时,可能会被内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精准执行刑法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公安部联合发出了《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本栏去年十一月曾经连续予以引介述评,此不再赘。
此前,内地的相关法律及行为,都很少触及澳门。当时可能是基于如下的考虑:一方面,是为了维护「一国两制」在澳门特区的成就形象,而「放了一马」;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澳门特区可以开赌是国家特许的合法经营活动。实际上,在二零零一年开放赌牌时,中央就发话,全中国只有澳门可以开赌。基于此,香港回归初期特区政府曾经请求开赌,就被中央否决。而当台湾地区的金门县要进行「博弈公投」时,时任国台办主任的张志军警告,金门岛如果开赌,就关闭「小三通」;当马祖岛意图与福州市的酒店进行「博弈合作」时,国台办和福州市政府也予以严厉警告。这除了是严格执行禁赌的国家政策及法律之外,也是为了维护只有澳门可以开赌的国家决策。
而且,即使是公安部在连续多年运动式地进行的打击出境赌博犯罪行为的斗争中,都很少针对澳门,所针对的是在周边国家和地区开设的赌场。当然,在惩治某些贪官时,也有列举其在澳门参赌的数字,但这并非是针对澳门的博彩业,而是其人的贪贿行为,亦即其赌资是贪贿所得。
但却因此而让澳门的部分博彩业者滋长了错误认知,助长了他们的「有所恃」心理。每当内地为了配合开展反贪斗争,及堵截资金外流,而收紧自由行签注,就有贵宾厅经营者尤其是其中身兼内地各级政协委员、工商联等公职者,高呼「开水喉」以施压。结果为了照顾澳门,放宽了自由行签注,又进入新一轮混乱。因而有内地官员说,「闩水喉,就大叫救命;开水喉,就大乱」。
其实,这种政策冲突以至法律冲突的情形,过去就曾发生过。当年美国永利投得澳门赌牌后,却迟迟未有按照赌约的规定兴建大型赌场酒店,并以此来要挟澳门特区,必须制定赌场借贷合法化的法律。这就造成了澳门特区赌场借贷合法化法律与国家刑法禁止赌博及高利贷的法律冲突。另外,「赌牌三变六」也是与当时中央只是允许澳门发出三个赌牌的决策相抵触的。但为了「照顾」和迁就「乖乖仔」澳门,就好像明知民政总署的设立,抵触《澳门基本法》有关「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市政机构」规定,而不忍严苛重责那样,采取「只眼开只眼闭」的态度。
但自从提出必须把维护中央对特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及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统一、完整和安全、发展的利益的论述之后,情况就有了变化。贵宾厅的某些经营方式,及中介人到内地招揽赌客的活动,就与国家安全及发展利益形成了冲突,尤其是对打贪、反制洗钱、堵截资金外流等造成扞格。因此,趁着疫情威胁尚未完全消除,一方面出入境不太方便,另一方面内地经济尚未完全恢复,某些人丧失豪赌的条件,及时地修订刑法,在「普遍性」地针对出境赌博犯罪活动的同时,也「特殊性」地针对澳门贵宾厅经营方式中触及新刑法的行为予以惩罚。
在刑法新规定的规范下,澳门贵宾厅的主要经营形态,及由中介人招揽内地居民到澳门参赌等行为,都是属于犯法。开设招赌对象是内地赌客的贵宾厅,都可能被视为触犯了「开设赌场罪」。虽然其在澳门开设赌厅的事实,不受国家刑法的司法管辖,但赌客是内地居民,到内地招揽赌客等,就属于内地的司法管辖权。
因此,有必要借着疫情,对贵宾厅的经营方式进行重大改革。最佳的方法,还将是回到贵宾厅及中介人制度的初衷--上世纪八十年代,中介人主要是引介东南亚尤其是泰国赌客来澳参赌。而在二十年前赌牌开放时,中央决定引进美国博企,其实除了是希望能引进其先进管理方式之外,也希望能引进海外的高端赌客。谁知阴差阳错,首家新赌场开业时,适逢开放自由行,变成了以内地赌客为主。即使是在当今,也有人尝试兴建极豪华赌场酒店,吸引中东油王来澳参赌。 但在全球疫情仍然肆虐,国际间旅行被禁足之下,要实行赌客来源转型,并不容易。
由此看来,进行中场高端化改造,就是最佳方向。因为内地居民透过自由行,自愿自由地在中场「小赌可怡情」,并不受到刑法新规定的影响。或许,籍着刑法新规定的实施,应当回到博彩业健康稳健发展的正轨,不象过去十多年那样疯狂过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