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贯彻“房住不炒”,厦门重拳打击炒房客_风闻
经济道理-2021-01-12 16:44
问道者 李 百
高高在上的房价不时刺痛着中国经济敏感的神经,炒房客在拉抬房价中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厦门有的放矢,针对炒房客对症下药,接连祭出重拳,坚决贯彻“房住不炒”。
1从源头狙击“炒房客”
近日,厦门市住房局约谈主要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源发布平台和资金监管机构。明确要求,行业经营者要进一步规范执业操守,从源头狙击“炒房客”的投机行为。
这是厦门在坚决贯彻“房住不炒”上,又一次有的放矢。
根据公开数据,自2015年至今,厦门楼市二手房房价同比涨幅高达47.6%。高房价已成为厦门经济发展中绕不过去的一个话题。
厦门不是不知道高房价可能带来的后果。
2017年,在最近这波宏调背景下,厦门首个出台“限售令”,规定新购买住房需在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2020年11月16日,厦门市住房局发布“关于《厦门市住房发展规划(2021-2025)》(公示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直接规定:十四五计划期间,厦门新房年涨幅不超过5%。
如何落实这一新规,刚过去一年的厦门二手房市场表现,让厦门相关部门不得不进一步绷紧神经。
厦门网上房地产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厦门二手住宅共计成交36628套,其中,上半年成交14972套,下半年成交21656套。单月最高成交在12月,成交4457套。
网上对厦门去年二手房交易情形的描述一片“火爆”。
“要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共同维护和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引导住房健康消费。”厦门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在约谈相关各方时,言之切切。
2遏制炒房的政策措施
一如两年前的“限售令”,此次厦门针对“炒房客”的狙击措施同样是对症下药。
首先要求经纪机构提高“站位”。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维护厦门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珍惜行业发展成果,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其次是要求各经纪机构严格自律,规范执业,自我约束,自觉抵制“炒房”行为。
三是开展“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重点对擅自发布房源、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采取隐瞒等非法手段损害委托人或者他人利益、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立案查处,“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措辞之严厉体现了厦门在贯彻“房住不炒”上的坚定态度,落到实处的狙击措施则体现了可操作性。
在此次针对“炒房客”的狙击措施中,加大了对存量房交易平台疑似“炒房”房源的排查,并对重点区域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进行现场检查,实地核验。
对于未能提供或未及时提供材料的,执法人员要求其下架相关房源信息。同时要求中介机构不发布“炒房客”委托的房源,不得撮合业主将房源委托“炒房客”,不为“炒房客”提供服务。
3违规炒房要承担责任
“炒房客”哪些行为会受到管制,厦门市住房局总结了四种“套路”特征。
一是约定可过户给指定第三方。“炒房客”以帮朋友、亲戚买房等理由,要求协议中约定“指定第三人过户”“全权委托公证”等条款,便于房产过户给“炒房客”指定的不特定第三方。在“炒房客”找到购房人后,直接由售房人与购房人过户交易。
二是与房东的交易周期长。“炒房客”会编造各种理由,与房东约定半年以上交易周期,便于包装、炒高房价,寻找真正买家。
三是“炒房客”的炒房成本、违约成本低。他们仅需支付5万、10万的小额定金即可锁定房源,甚至通过租赁等方式实际控制房屋。一旦市场行情下行,只需放弃小额的定金即可,实际的市场波动风险主要还是售房人承担。
四是经纪机构参与其中,协助促成。“炒房客”多通过利益分成等方式寻找经纪机构合作。经纪机构利用买卖双方的信任和交易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刻意隐瞒重要事项,压低房屋售价协助促成炒房交易。
“炒房客”套路下的交易必然存在风险隐患。
为此,厦门市住房局提醒房地产经纪机构,炒房“套路”推高房价,违背了中央“房住不炒”的精神,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洁身自好,共同维护行业形象,在执业过程中,应当拒接违规“炒房客”的业务,避免因此承担民事、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