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遭退单背后,出生证非法交易也不容忽视_风闻
陶立烽-观察者网编辑-2021-01-13 12:13
昨天一位风闻网友@红鲤鱼与绿鲤鱼与驴 发了一个关于代孕遭客户退单的故事,槽点很多,主人公的不少行为都游走在法律边缘,其中一个就是出生证的非法买卖。
故事中,主人公、也就是代孕妈妈吴川川在生产入院前,以客户女方许某某的身份登记,后又因生活拮据以25000元通过一个“出生证群”卖掉了女儿的出生证。
(吴川川在出生证明群里和一对想要购买出生证的泸州夫妇联系上,以两万五的价格卖掉了女儿的出生证)
出生医学证明,即大家俗称的出生证,是每一位新诞生婴儿的“人生第一证”,也是公安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上户口)的主要医学依据。
1995年11月6日,依据《母婴保健法》要求,原卫生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规定自1996年1月1日起(边远地区3月1日起),出生的人口统一使用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伪造、变造、倒卖、转让、出售、私自涂改或使用非法印制《出生医学证明》为违法行为。
为什么会出现伪造买卖出生证的情况?因为“市场”有需求
之所以出现伪造买卖的情况,就是通过无法合法渠道获得出生证明。
有些情况下,医院无法核定母亲信息,那就无法获得出生证。
《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因此各省市区都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以上海市为例,根据2015年修订的《上海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有两种情形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
(一)无法提供新生儿母亲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
(二)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且无法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等文件。
另外,没有在正规医院生产,也无法获得出生证明。下面第二个案例就是这种情形。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比较要命的问题,就是**“拐卖儿童合法化”**。
一些人贩子得到了被拐卖的儿童后,**会想办法伪造或购买虚假出生证明,以此使儿童合法化,这样转手就可以卖一个很高的价格。**用这个虚假的出生证明,会隔断被拐卖儿童与亲生父母失去最基本的联系,为警察侦破案件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令人胆寒的是,一些医院内部工作人员也会参与伪造交易出生证,为己牟利,而无形中剥夺了他人的权利。
2019年10月21日央视《焦点访谈》就报道过一些医院如何伪造并出售出生证明:
河北涿鹿县中医院负责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统计病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郭某,通过伪造接生医生签名,并掌握医院盖章的便利,在网上出售医学出生证明谋利,目前伪造的三份出生证明已谋利5万多元。
伪造买卖使用出生证有哪些法律后果?
出生证明是身份证件之一,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的最高将判7年。
今年5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湖南祁阳县法院的一则判决书【(2019)湘1121刑初251号】,其中介绍了非法买卖出生证的作案流程(以下为检方指控)。
被告人宋成科、唐文科、曾萍等人负责在婴儿领养QQ群里发布办证广告招揽买证(婴儿出生证)客源,与买证人谈某后,将买证人介绍并推荐给王圣理。
被告人费淑红、龚崇英、周和平等人以住院分娩不要花钱还可以获得5000元报酬为诱饵拉拢祁阳县内待产的孕妇,经孕妇同意后,再带这些待产孕妇去祁阳县妇幼保健院斜对面一栋房子找医生唐爱国帮待产孕妇做B超鉴定腹中胎儿性别。
被告人王圣理根据买证人需要办理出生证方要求的性别与待产孕妇腹中胎儿性别男、女对应,再利用买证人的身份信息通过PS技术伪造出产妇的身份资料后,将伪造的资料亲自或安排白艳姣分配给费淑红、龚崇英、周和平等人。
待产孕妇需要住院分娩时,被告人唐青林通过其前妻蒋素周(另案处理)工作便利疏通协调医院关系安排待产孕妇利用买证人的身份信息登记住院。
孕妇分娩后,被告人王圣理联系买证人来到祁阳并带买证人到医院领取伪造出来的买证人及其小孩信息的医学出生证明。
被告人王圣理又利用卖证人(待产孕妇)夫妇及其小孩的信息通过在网上购买假的出生医学证明用于给卖证人小孩上户。
法院在审理后做出判决,9名被告利用伪造身份资料办理虚假身份内容的出生医学证明,并非法买卖出生医学证明,分别被判处6个月到3年不等。
而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的,也会被处拘役或者管制。
陕西安康市岚皋广播电视台在去年5月9日报道了一则使用伪造出生证明的案件:
2020年4月22日,在岚皋县公安局佐龙派出所户籍室,一男子给婴儿登记入户所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该证纸质、颜色等较异于其他出生证明,疑似假证,后经民警进一步验证确认该证系假证,该所立即对此男子展开调查。
经查,2017年,佐龙镇辖区居民李某在河南生育一女,因在小诊所出生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后李某丈夫罗某在外地务工期间看到了路边办理“证件”的广告,在与对方联系后支付800元购买了印有父母及婴儿信息的假出生医学证明。
自以为办理的假证不易被识别,罗某便放心的到派出所为其女儿上户,不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认真细心的户籍民警识破。后经询问罗某对其买卖、使用伪造的出生医学证明一事供认不讳。
目前,岚皋县公安局已依法对罗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
所以,即便是使用买来的出生证明也会触犯刑法。
当然,如果涉及到拐卖等问题,那就数罪并罚。
而在吴川川的故事中,出生证只是一个次生问题,根源是代孕。
那么代孕的本质又是什么呢?
知名网红罗翔老师曾指出,不只是代孕,任何出卖身体或器官的行为,不管自不自愿都不能合法化,否则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