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狗”和“捞人”, 性质大不同_风闻
刘志勤-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2021-01-13 10:17
以前常在电视剧或普法节目中,听到不少有关“捞人”的故事。基本情节大同小异,有人违反乱纪,被执法机关拘留,甚至判刑。于是,不少被关押的人员,或他们的朋友,亲属都会想方设法的把犯罪人员从被关押的监狱提前“释放”,这种行为俗称“捞人”。据说,不少地区真的有不少的“捞人”专业户,或是公司,或是几个自吹神通广大的“牛人”专门从事“捞人”事务。其实,这些行为都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有的人还采取了非法贿赂等犯罪手段,以求获得“捞人”成果。
据有关人员介绍,随着中国公众法律意识增强,人们对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越来越多,用非法手段“捞人”的做法越来越少,也越来越不得人心。在一个司法透明和公正的环境中,也根本不应当存在“捞人”这种非法行为。
但是最近一个偶然的机会,却碰到了有人陷入“捞狗”困境的尴尬。
原来,在各个城市管理机构中,的确有个“犬类管理中心”一类的部门,或者是“动物收养站”,是专门接受,处理和处置各类“问题犬”。这些所谓的“问题犬”,有的是流浪狗,有的则是被人举报“违规”而被没收的。这些被收留的狗中有不少是城市居民家养的“宠物”,这些平时在主人家里享受百般宠爱,一旦走失或被执法人员没收,其待遇和环境将发生彻底变化。同时也给宠物的主人带来精神和身体上的冲击。
由于这些被政府机构收留的“游犬”不少是一些老人或为孩子而饲养的宠物,它们早已融入这些家庭之中,不少养狗人与宠物之间的感情十分深厚,由于和宠物失联,不少养狗家庭陷入焦虑和思念之中,有的人寝食不安,陷入失眠失意病态,天天都在想办法能够“捞狗”,把丢失的狗尽快领回家。
于是,不少养狗人奔跑于公安各部门之间,寻找可以利用正常手段,希望通过正常程序把狗带回家。
但是,他们很快发现,“捞狗”的工作很不轻松,甚至是相当的复杂,一点不比“捞人”来的简单方便。
首先是不清楚谁是真正的主管部门,就是找到了关押狗的具体“监所”,写了报告,介绍详情,同意接受处罚,但总会因为一些什么缘故无法把狗正常领走。即使求助各个爱狗协会,宠物联盟等,也无济于事。据说,有的狗已经被拘留,关押数月,数年的。这些被关押的狗的命运基本是“自然淘汰”,也就是自然死亡,大多数不能回到原主人身边。
有的狗主人因此患上抑郁症,心中久久不能从丢狗的阴影中走出来。
春节将近,人们希望团聚,而宠物对很多家庭来讲,已经成为不可忽略的一分子。如何简化手续,帮助人狗团聚,应当是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考虑的一个问题。
目前疫情反复压力很大,这也密切了不少家庭与宠物之间的依赖关系。党中央一直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执政的最大动力。
英国的两个专家皮克拉尔和哈里森合写的“狗的情义”一书告诉人们: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无论是国王还是乞丐,狗都是一样的忠诚。
如何善待宠物,也考验着一个社会的温暖和谐程度。
我们的相关执政机构应当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决这部分“家庭团聚”的需求,对于社会稳定,情绪和谐,是有极大好处的事情,稳妥有序的把有人认领的狗“释放”,办理相关手续,合理合法的领养宠物,即可以减轻政府的一些额外开支,又有利于社会安定稳定和谐,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