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信消费:金融巨亏之后,2021年拿什么拼?_风闻
中访网-中访网官方账号-中访网,解读新商业的主流媒体2021-01-19 13:21
2021年开春之际,捷信日子并不算好过。
据了解,2018年-至今,捷信消费金融有16次被列执行人记录,仅2020年以来就有9次,合计执行标的超53万元。
资料显示,捷信消费金融成立于2010年11月10日,唯一股东为捷信集团。根据工商信息,捷信消费金融的注册资本70亿元,实缴资本30亿元。
2017年底,捷信消费金融增资10亿元申请获准,然至今增资未完成。
对此,捷信消费金融表示,这是公司正常业务操作。
但有舆论分析认为,捷信消金增资两年多仍未果,或存不少变数。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6月,捷信消费金融发生了工商变更。法定代表人由Roman Wojdyla 变更为Ondrej Frydrych。
此外,2020年其高管团队及业务部门也产生不小变化。除董事长调至捷信集团外,首席风险官、首席营销官均有调整。
相比高管变动,业务转型更有看点。
对侧重线下获客的捷信而言,新冠疫情助推了线上化布局。
中国银行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消费金融公司资产规模4861.5亿元,贷款余额4686.1亿元,均较上年末有所下降,业务受疫情冲击明显。
同时,消金牌照“大开闸”,年内已有5家新兵获批,为近四年来批筹高峰,且仍有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等10余家银行候场排队。
监管篱笆也越扎越细:最高法4倍LPR标准的大招,卡住了不少机构的高利空间。
此外,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捷信涉嫌多次以“违反公司规定” 为由辞退包括公司贷款产品销售顾问、公关专员等各类岗位员工。
其中,部分劳动合同纠纷中,捷信举证是:员工未能按规定发周报、虚报客户工资收入贷款、使用他人用户名登录系统或将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泄露给他人等,因仅能证明员工存在一定违纪行为,但不足以证实该违纪行为已经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也未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最终被法院判决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应赔偿员工损失。
以2020年4月一份青岛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为例,该二审法院判定,深圳捷信公司主张因赵森违反《员工手册》规定的规章制度,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但却未能有效举证,因此法院不予支持,捷信需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该员工约10万元。
另一方面,大体量下的品控、风控衍生乱象,也让其不乏苦果。
聚投诉平台显示,截至12月1日18时,捷信投诉总量36379起,解决率35.23%,仅11月份就有1928起投诉。黑猫平台投诉量达到38760起。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超额利息、暴力催收等方面。
格局重塑,经历10年沉浮的捷信消金隐患不少,知易行难。能否知行合一?(中访网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