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来了!中国需要自己的金融规则_风闻
马小马呀-2021-01-21 11:53
最高人民法院1月20日晚间消息,在1月20日上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就《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作说明。
继2018年上海金融法院被设立后,我国第二家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也要来了。
金融法院是中国司法系统在创设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之后的又一专门法院。
金融案件复杂、前沿,设立专门金融法院,有助于给金融市场的各方,传递出一个确定的、可预期的司法信号。
在一国司法系统中,单独设立金融法院,显然不仅承担着一般法院的审理案件的职责,还肩负着为创新金融规则提供“一线经验”的职责。
我国虽然不是案例法国家,但可预见的是,北京金融法院的案件判决、裁定结果将对统一相关案件裁判规则、尺度,意义重大。
只有我国自主掌握了先进、实用的金融规则,才能掌握国际金融交易规则的话语权。增强中国金融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必然也是金融法院设立的题中之义。
当前,国家对金融领域强监管、严监管,“以法治金、以法治市”。金融法院的设立为监管加了砝码。
《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中,北京金融法院拟管辖案件具体包括:
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以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第一审涉金融行政案件。
住所地为北京市的金融基础设施,作为被告或第三人,与其履行金融职责相关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以及再审案件。
也就是说,除传统民商事案件之外,北京金融法院还被授权审理涉金融的行政案件。
数据显示,涉及**“一行两会一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外汇局)**等中国最高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案件,2018年、2019年的数据分别为267件、209件。
**由于位于北京的金融机构,级别高,涉及一级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多,国际金融机构中国区总部多,**预计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相关案件在未来或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