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在保障女性生育权方面是全世界做的最好的,没有之一_风闻
seguikk-2021-12-24 11:27
【本文由“印加节度使”推荐,来自《婚介机构申请者女多男少,就能得出“不想结婚的恰恰是男性”这个推论吗?》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微博上看到的科普“
我们国家在保障女性生育权方面是全世界做的最好的,没有之一。但是很多男的是真不懂,所以会搞出很多很搞笑的诉讼案例。一类比较经典的就是#女子再婚拒绝生育丈夫索赔15万#。我国的生育权第一案,就是南京的案例也是如此。
当时南京的案例也是女方离异后单身带孩子,需要男方帮助养孩子。男方和女方约定帮女方带孩子,同时女方结婚后要给自己生。南京的案例是当时女方婚后私下堕胎三次,让男方觉得自己不能生,就只能养女方和前夫的孩子。男方年老后发现真相,去法院起诉,被驳回。这个案例也是一样,女方婚后做了绝育手术,女方和前夫的孩子成年后女方就主动提出离婚,男方索要赔偿,就被驳回。
前几年北京一中院判过一个极其经典的房产加名案,也和生育权有关。是男方父母出首付,加女方名字买了套总价不到300万的房子。女方拿到加名后就去和真爱生孩子了。这男的就气不过,竟然跑去法院起诉要女方赔偿他50万。法官和他也讲不通,这男的就死活不懂,他不管领不领结婚证,都不能干涉女性和谁生孩子。
最后房子估价算出来是420万。因为加名字再扣掉首付,最多应该是男方赔偿给女方95万。法官最后考虑男方确实也比较可怜,判决男方离婚赔偿女方80万。女方还不服,要男方给房价的一半(210万),二审驳回后还是男方赔偿女方80万。
发生在农村的案例更多是男方付出了彩礼,就觉得自己娶老婆女方就应该给自己生孩子,女方不愿意生就要退彩礼。法官当然也不会支持男方这类诉求。
你可以问问你身边的男性,就是很多都觉得自己和一个女人领取了结婚证,这个女性就有“义务”给自己生孩子。可是现实中领取结婚证,只代表一男一女走入了共同财产问题。生育,在我国永远都是女性单独决定。爱和谁生孩子,想怎么生孩子,都是女人自己说了算。
”。。。。。。。。。。看完后各位男士还会在意结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