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宗教改革的真正动因_风闻
陶永谊-经济学家,独立投资人-2021-12-25 17:24
宗教在生存模式中的作用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宗教的社会功能究竟是什么,它在公共治理方面起到什么作用,为什么有些国家宗教影响无所不在,有些国家宗教的影响则微乎其微。欧洲的宗教改革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供分析的案例,
马丁•路德发起的宗教改革,其核心诉求是争取个人独立阅读《圣经》的权利,而不是仅仅听从教士的解读。这实际上是与罗马教会争夺话语权。宗教改革产生的各种新教教派,其实都是从对《圣经》的不同解读派生出来的。那么,问题来了,过去一直沿袭的罗马教会对圣经的解释权,为什么现在就变成不合理的呢?
这个还是要从罗马教会的社会功能变化来理解。罗马帝国灭亡之后,蛮族占领了罗马帝国的地盘,却没有能力继承罗马帝国的公共管理体系。部落联盟制以及后来的封建采邑制,部落与部落之间以及国王与贵族之间的利益纷争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并且缺乏有效的调节机制,而罗马教廷可以起到一种平衡的作用,即通过国王的加冕仪式赋予世俗权力统治的合法性,以避免无休止的权力争斗。
在当时欧洲的那种高度分散的割据状态下,教会的这个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以至于世俗权力不得不对罗马教廷俯首称臣。在税收和土地上问题向罗马教会做出巨大让步。
但进入十六、十七世纪时,欧洲大陆各国世俗权力已经有了很大的强化,国王通过联姻和武力征服的方式开始将国家治理功能中央集权化。在对地方势力取得相对优势之后,各国国王即使不通过罗马教廷的加冕,也可以享有无可争议的合法性。也就是说,罗马教廷原来不可替代的平衡作用已经消失,这个时候,教会所拥有的特权就变得让人无法忍受。
事实上,宗教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并不是马丁路德的改革诉求是否合理。而是取决于世俗政权的态度。如果没有世俗政权的支持,宗教改革不可能成功。胡斯的宗教改革诉求与马丁路德的诉求完全一样,但由于没有国王的支持,就被教会送上了火刑架。
到了马丁路德的时候,至少有相当一部分国王可以通过支持宗教改革获取巨大利益。首先,国王可以通过支持新教教会成为全国教会的首脑,其政治权力和经济地位会得到显著提升,因为他可以没收教会的土地和动产,还可以制止税收流向罗马。
宗教改革的背后,其实是世俗政权与宗教势力在社会功能上的此消彼长而发生的一次权力再分配。宗教改革的直接结果,是把中世纪统一的教会拆分成大量的地方性教会,这些地方性教会的共同特点是,都由世俗当局控制者神职人员的任命和教会的财务。宗教改革的直接结果是权力由教会向政府转移。
宗教的社会治理功能减退,让位于国家的公共管理功能。所谓教会的腐败,教士的堕落,都是在其社会功能减退以后才显得不合理和令人厌恶,其本身并不是宗教改革的真正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