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是允许美国公民在游行、集会时“辱美”,焚烧美国国旗以污辱美国的_风闻
沙田仔是江西人兼老猫友-2021-12-31 21:34
从下面这篇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出,美国法律是允许任何一名美国国民在美国境内当众焚烧美国的国旗,以此泄私愤,污辱自己的祖国的。虽然这么多年来,每隔几年就有一些美国人提出要废除这条法律条款,但废除这一法律的提案每次都被美国国会,被美国的议员们给否决了。
美国众院通过宪法修正案禁烧国旗 表决前景不明
时间:2005年06月24日15:32 来源:中国日报网站
此新闻最初由我国著名的英文报纸《中国日报》的官网发布,直接复制 我则是从“搜狐”网新闻频道中如下这个地址的网页上复制来的:
http://news.sohu.com/20050624/n226073257.shtml
一名抗议者焚烧美国国旗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6月22日,美国众议院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一项旨在禁止焚烧美国国旗的宪法修正案。表决结果是286票支持,130票反对。但是,这项“保证国旗尊严”的修正案是否能在参议院通过,现在还是未知数。
27比1.1万,美国宪法修正案难出台
综合美国媒体报道,美国宪法修正案的批准程序是,首先须在国会参众两院以2/3多数通过,然后必须在7年内得到3/4以上州(50个州中的至少38个)立法机构的批准。也就是说,在成为法律之前,美国宪法修正案要连过众议院、参议院、州立法机构等三道坎,其批准征途可谓“机关重重”。
自1787年美国唯一的一部宪法问世以来,200多年间虽然美国国会曾有过超过1.1万次修改宪法的尝试,但只有27项宪法修正案最终获得了批准。美国最近一次通过宪法修正案是在1992年。
“几票”定乾坤,“国旗保护法”命运未卜
至于是否禁止焚烧美国国旗的问题,美国最高法院1989年裁决说:“焚烧美国国旗是一项政治言论自由,受到美国宪法的保护。”从那以后,美国众议院不断通过关于禁止焚烧美国国旗的宪法修正案,其目的是最终令这一裁决作废。最近5年来,众议院每年都要通过一次。
但是,与众议院轻松通过的局面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该修正案从来没有在参议院获得通过。**上次参议院就禁止焚烧国旗修正案表决的结果是,63票赞成,37票反对。支持票离2/3多数(67票)仅差4票。
今年的不同之处在于,2004年的美国大选让共和党在参议院中的席位恰好增加了4席。正因为如此,修正案的支持者对此次参议院表决前景感到乐观。
然而,美联社22日进行的调查显示,有35名参议员反对该修正案,超过了1/3。如果全部100名参议员参加表决,而这35名参议员又都投反对票的话,修正案将又一次在参议院铩羽而归。媒体纷纷猜测,该修正案能否获得通过目前尚不明朗,很可能在表决时出现“惊险通过”或“差一两票未获通过”的局面。
争执焦点:保护民主象征还是破坏言论自由?
美国国内对焚烧国旗宪法修正案争执不下。支持者称,该修正案有助于防止示威者在抗议活动中焚烧或损坏“美国民主的象征”——美国国旗。而反对者称,该修正案与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撞车。
2001年的9·11恐怖袭击事件刺激了美国民众的爱国热情,美国民众对该修正案的支持率呈上升的态势。对此,修正案支持者攻击反对者无视“民意”。反对者则反唇相讥,指责修正案的支持者“利用民意”,“利用9·11惨剧来践踏自由言论的权利”。
共和党人、威斯康星州众议员詹姆斯·森森布伦纳为修正案呐喊,他说:“所有50州的立法机构均已通过决议,要求国会通过保护国旗的修正案。民调结果也显示,压倒性多数美国民众对此持支持态度。”前总统克林顿夫人、纽约州参议员希拉里则表示自己会投反对票,她表示,宪法修正案并非解决问题的“答案”。
有报道称,在上世纪60年代以前、尤其是二战结束后,美国人对于国旗充满着自豪和崇敬的神圣感情。但是越战期间,美国人为表达反战情绪以及对政府的不满,经常焚烧国旗。不过,那时自由派思潮流行,美国基本上认同这种行为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但是,对于这种现象,保守派一直欲禁之而后快。9·11事件发生后,自由派与保守派在“国旗问题”上的较量呈现此消彼涨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