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撤回“民告官列入黄名单”
None
微信公号“郑州中院”12月25日发布声明:本院1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加强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见》引起网友关注和讨论,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该《意见》部分内容不够成熟,现予以撤回修改。
感谢广大网友对我院工作的批评、关心和支持。
微信公号“郑州中院”截图
None
微信公号“郑州中院”12月25日发布声明:本院1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加强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见》引起网友关注和讨论,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该《意见》部分内容不够成熟,现予以撤回修改。
感谢广大网友对我院工作的批评、关心和支持。
微信公号“郑州中院”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