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布第二批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共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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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民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二批)的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国藏南地区部分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现正式公布第二批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共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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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民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二批)的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国藏南地区部分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现正式公布第二批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共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