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700万儿子上18万学费学校,老赖该罚,学校帮打掩护也跑不了
12月22日,#老赖欠700万儿子上18万学费学校#登上微博热搜。
“老赖”本是泛指欠钱不还的人,但现在大家常常把失信被执行人喊成“老赖”。最高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司法解释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的人。
今年8月,上海崇明区两位法官和法警来到一所私立学校,调查一位“老赖”的儿子是否在这个学费18万的学校就读。
谁知,学校工作人员很不配合,对学生信息支支吾吾。另一边,校长竟向法院投诉,对跨区进行调查提出质疑。
执行法官8月19日去学校时就已经明确告知,“老赖”子女不得就读于高收费私立学校。鉴于学校的种种行为已经严重妨碍了法院合法的调查,崇明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对该学校作出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而该案的被执行人龚严冰欠债700万不还,还进行高消费,法院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老赖”欠债不还首先是失信之举,伤害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这种践踏社会公德的行为令人义愤填膺; 其次“老赖”已经是违法行为,现在是法治社会,对逍遥在外的“老赖”决不放任,坚决打击,定不轻饶。
最近几年也一直出台各项惩治“老赖”的具体法律措施,执法部门也不断加强执行力度。其中,将不履行义务的被申请执行人划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被大家认为是最具震慑力的重要举措之一,也取得一定成效。据最高法发布,2020年主动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共197万。
上海崇明法院积极查找“老赖”线索,掌控其违法高消费活动,既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也维护了法律法规的尊严,值得点赞。
但此案还有个细节,学校在明知“老赖”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前提下,还帮其“打掩护”,这种行为明显就是知法犯法。或许学校是为了赚钱,毕竟留住一个学生一年就多一个18万收入,这种知法犯法行为和“老赖”有钱不还债的行为大同小异,该学校被判处罚款20万元也不冤。
从这个学校的作法,也可以窥见还是会有部分企业机构出于利益原因,帮“老赖”打掩护。这反倒助长了“老赖”无法无天的气焰,铤而走险,好像法律真的没法抓住“老赖”一样。
此案也能反映出,破解“老赖”欠钱不还,不仅要有针对“老赖”的强硬措施,对那些为“老赖”打掩护的企业和机构,也要拿出惩处的力度来,绝不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