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疫情海上输入 广西钦州加强船舶管控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广西钦州市周边城市已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特别是沿海一带出现不法人员利用快艇等船舶出海走私冻货物品等活动,加剧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为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严防疫情通过海上输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4日发布关于加强海上船舶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内容如下:
一、管控对象
渔船、渔业辅助船、艇及“三无”船舶。
二、管控海域
钦州市钦南区管辖海域。
三、管控时段
自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2月28日,当日21时起至次日7时。
四、管控事项
(一)在管控时段内,严禁以上船舶在管控海域内从事捕捞生产、航行、过驳等行为。
(二)在非管控时间内,以上船舶出海生产前必需报备。从渔港出海的,船主向渔港监管部门报备;从自然港湾出海的,船主向当地村委报备。
如有违反本通告管控事项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处以罚款、拘留;实施走私犯罪行为、偷越国(边)境和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严、从重判处刑罚。
(总台记者 唐伟强 岑通 沈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