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猛药治顽疾!年底法院立案难局面在这里得到扭转
又到岁末,以往每到这段时间,一些法院就会出现立案难的情况。有案不立、有诉不理的现象不仅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背道而驰,成为影响司法机关正常履行司法责任的一个顽疾。
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强建章立制,做到“有案必立 有诉必理” 。
胡先生是武汉的一位执业律师,以往到了年底他去法院的次数会突然减少,而今年他说与往年情况大不相同。
湖北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胡家浩:往年从12月初开始到12月底,由于法院的立案数量会比较少,我们也很少到法院来办理立案手续,但是今年,现在我们仍然可以到法院来办理立案手续。
正像胡律师说的,记者在武汉市汉阳区法院的办事大厅看到,这段时间有大量的群众在这里办理相关手续。今年为什么出现与往年不一样的情况?
据了解,以往到了年底,由于法院的工作人员一般都会将工作重点放到已经立案的案件审理上面。同时由于当时针对法官的考核方式,也就是结案率的考核方式,也是造成年底法院收案数量减少的原因。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 罗小小:产生法院年底立案难问题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法院员额法官案多人少的矛盾始终存在,部分中基层法院的法官可能年均办案量达300件以上。其次受法院内部结案率考核的影响 ,当前我们采取年度结案率作为对法官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例如2021年所有新收的案件,应该是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审理完毕,这意味着12月新收案件的审理周期会非常短,这给承办法官造成很大的工作压力。
正是由于以上各种原因,造成了以往法院在年底受案数量的减少,甚至出现年底不接案的情况,而这个现象也会给案件的当事人造成困扰。
湖北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胡家浩:我曾经代理过一起民间借贷的案件,因为被告(要)逃避诉讼,法院没有及时立案 ,导致被告下落不明。法院(随后)采取公告的方式,对他进行送达。无形之中我的当事人增加了诉讼费,还增加了公告费支出。
为了扭转长期以来形成的年底有案不立、有诉不理的局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以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强建章立制,对这个长期以来形成的顽疾施以猛药。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 罗小小:年底不立案的问题由来已久,它的解决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采取多种方式去解决,首先从建章立制的层面解决此项问题。例如今年12月份的新收案件数不再纳入今年的(结案率)考核指标。其次完善监督,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去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和举报意见。
为了将这项工作落在实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建立常态化立案沟通交流机制、走访律师和当事人、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目前已经显露了一些效果。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 罗小小:截至目前 (法院)今年月均收立案数量基本持平,不像往年出现起伏比较大的现象。
湖北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胡家浩:我觉得通过解决年底立案难这个问题,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升诉讼的效率,节约诉讼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