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挽回大师”诈骗案主犯获刑11年
王洋(化名)望着空荡荡的屋子,妻子的出走带走了他对家庭生活最后一丝幻想。
他像一只无头苍蝇开始在网上疯狂地搜索挽回妻子的办法。
这时,“情感挽回大师”的出现像一盏灯塔给“迷航”的王洋带来希望。
原以为遇见的是救赎的光,却不知一场“围猎”已然开始。
2021年12月30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宣判“情感挽回大师”诈骗案,对被告人肖某某、王某某等55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至二千元不等。
在短视频上刷到S老师的情感咨询广告视频,王洋重播了好几遍,视频所设定的情景实在符合自己的处境,推荐的服务也满足当下需求,王洋立即关注了S老师,并在跳出的页面上如实填写了联系方式。
几分钟后,一名自称是“金牌情感分析师”的Y老师主动电话联系王洋,询问感情危机。王洋遂将长期压抑在心中的苦闷,妻子的冷漠、出轨、出走等一股脑儿地倾诉出来。
在长达40分钟的时间里,Y老师听取王洋的情感困境,并作出“专业”的点评:“你妻子常年负面情绪累积无法释放”“你不懂她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并进一步表示:“通过情感挽回会让你重获新生。”末了,Y老师提及自己的“辉煌”战绩:“我处理过7、8个类似的案例,成功挽回的几率在92%以上,你复合的希望是很大的。”
“那我现在该怎么处理呢?”王洋越听越兴奋。
Y老师表示,公司有专门的情感专家,都是有心理咨询师证件的,会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具体的解决方案,一个月的咨询费是3888元。
谈到费用,王洋有些犹豫了,Y老师遂立即通过微信发送公司资质、办公环境及相应的荣誉锦旗,以证明公司的正规合法,并进一步诱导:
“挽回是有黄金时机的,你需要专业的指导,一段婚姻和一点学费之间孰轻孰重呢?”
王洋考虑再三,听从了Y老师的建议,支付了3888元的咨询费,双方签署了协议。
付款后,Y老师表示,会有专门的专家组针对王洋的情况进行研讨,协商出最优的挽回方案,并选择出最适合王洋的导师进行情感挽回服务。随后,Y老师为王洋组建了9人的微信群,他表示群内有分析师、咨询师、客服、客诉等,共同为王洋提供服务。
不久,“专业”的田老师作为“优选之人”上线了,他给王洋提出的“挽回方案”第一步是断联,“这段时间你们不要再主动联系了,等过几日,你送个花,买个小礼物,时不时给妻子制造点小惊喜。” 随后,田老师发送了一份爱情类型量表及学员信息表,要求王洋如实填写,并不定时地推送些心灵鸡汤类的文章。
几日后,王洋向田老师叹气:“送礼这招效果不太明显,她还是不理我。”
田老师建议道:“你可以尝试升级服务,升级后,我们可以采取‘双向辅导’的形式来促成挽回。”
“即我们会虚拟一个人物,通过微信对你的妻子进行心理辅导以帮助修复情感。”
在田老师的诱导下,王洋升级了服务,并支付了升级费10500元。签约时,田老师强调,“辅导”的内容将对所有人包括王洋本人保密。
几日过去后,王洋有些坐不住了:“田老师,我妻子现在怎么说,她愿意回头吗?”
“已经有进展了,但现在还不能透露具体情况。”田老师宽慰道,他让王洋耐心等待,并拒绝了王洋查看聊天记录的请求。
临近一个月时,田老师突然上线:“有点麻烦啊,你妻子和第三者的感情很深,想要挽回的话需要再次升级服务。”他表示公司可以采取“分离第三方”的手段。
“即冒充虚拟人物与‘小三’联系,勾引他,实现他与王洋妻子的分手。”
这一次,王洋还是选择相信田老师,他升级了服务,并支付了升级费20500元。
转眼一个月又快到了,捷报并未传来,田老师显得颇为为难:“你的这个事情比较复杂,需要动用我们的金牌分离总监才行。”
一打听价格,要35000元,王洋沉默了,“我真的没钱了……”
冷静下来的王洋仔细想来,两个多月的时间,除了收到些心灵鸡汤式的文章,并没有享受到什么服务,也没有看到丝毫挽回效果,这更像是一场骗局。
被“围猎”的失恋者并非王洋一人,18岁的高中生小雨失恋后也将复合的希望寄托在“情感挽回大师”身上,因付不起2880元的咨询费,分析师建议她从花呗借钱。在后期咨询环节,小雨听从情感导师的意见,认真写反思、写总结,不过,最终换来的是男友对她的拉黑。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 上述系列诈骗案中的被告人通过成立心理咨询公司,招募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与能力的员工,包装成情感专家,以公司培训或以老带新的方式传授“话术”,通过网络发布广告吸引被害人,先由员工以“分析师”的名义谎称公司具有专业团队和业务能力能够帮助被害人解决情感问题,许诺服务期限内可高概率挽回被害人的情感,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以服务费的名义收取费用。后再将被害人诱导至服务部,再由员工以“咨询师”名义进行在线聊天,“咨询师”再次以提高挽回率等为由,推出公司未实际开展亦无能力开展的相关业务,如通过第三方技术部门对客户需要挽回对象的微信等交友软件进行技术植入,了解挽回对象的相关动态;通过虚拟人物与挽回对象的现男友或现女友联系,勾引该第三方,实现被害人欲挽回对象与第三人分手;或以各种理由要求被害人延长服务期限,诱导被害人继续签约付款。其中,被告人王某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骗取300余名被害人钱款共计200余万元;被告人肖某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170余万元。
来源:上海金山法院微信
文字:陆烨波
图片:陈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