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出轨不准离婚,也是挺随和一法律啊_风闻
格十三-格十三官方账号-自从关注格十三,整个人都精神了2022-01-03 11:57
文|十三姐
公众号|格十三(GSSW13)
2022似乎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啊!这不,这才刚刚开始了2天,我就已经看到了本年度最book思议的一个法律话题——“不能仅以出轨为由请求离婚”。
这个话题源于1月2号凌晨0点山东高院公众号发布的一篇文章:《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
也是用心良苦了,白天日理万机,半夜温馨普法,标题还这么刺激。
光从这字面意思上看,网友就不太能淡定了,再看看文章里深度的解释,那就更淡定不了了。
《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内容截图
文章里举了个鲜活的例子——
群众:“我抓到了丈夫出轨的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竟然判决不准离婚,为什么?”
法院:“那是因为你的证据仅证明你的配偶存在不忠诚行为,但是你没有证明你配偶与他人同居,更没有证明你们感情破裂。”
好家伙,这带感的一问一答,解释了为什么即使抓到出轨证据也不能离婚的原因,有理有节,没有什么晦涩难懂的术语,小学三年级以上都能看懂。
有的网友看到这儿已经开始骂大街了——
也不能怪网友粗鲁,更不是大家想象力过于丰富,而是这个法律解释真的超出了正常人类的理解力范畴,更是突破了大部分人接受能力的底线。
但其实山东高院也挺冤的,这也不是他们自己凭空编出来的法律,只是在解释民法典而已。
人家半夜加班宣传普法,还不就是为了让大家在2022年少离点婚嘛。
这符合民法典的指导方针,这叫:“防止轻率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你配偶出轨了你就要离婚,那你属于轻率离婚。
按照这种预设,你不应该这么轻率啊,毕竟你配偶又没跟别人同居,也没有重婚,你怎么可以这么轻率地离婚呢?就不能忍一忍嘛,和为贵呀!
“不以重婚为目的的出轨都可以被原谅,以此为由提出离婚都是草率”……大概就是这意思。
这是劝和不劝离的民间朴素想法,也确实是一直走在提高结婚率生育率和降低离婚率前沿的大省该有的姿态。
然而,很可惜,群众对这条解读确实挺难买帐的。
“不能仅以出轨为由请求离婚”,以民法典解释的推导方式来看,思路主要分为两部分:
1. 你配偶出轨了——但你配偶没有和出轨对象同居——你配偶并不构成重婚——你配偶没有犯罪——所以你不能据此请求离婚。
2. 你配偶出轨了——但你没有办法证明你和配偶之间的感情破裂了——所以感情未破裂——不能判定离婚。
也就是说,发现配偶出轨后就要举证其同居行为,发现感情破裂后就要有证据证明破裂。
有没有一种感觉:婚姻里被绿的一方反正怎么都倒霉,明明自己是受害者,还要天天顶着个绿帽去当狗仔、演私家侦探、处心积虑搜集整理证据,把自己消耗到极致。
唉,想想都累。
套用李先生的话:“这还要论证,我真的烦了。”
近几年我们都发现了,离个婚,难度逐年升高,要准备的东西可真多,比论文答辩要论证的东西还多。
在这条司法解释里,最牛X的是这句:
好家伙!网友完全炸锅——配偶都有不忠行为了,我感情还不破裂,我也是挺随和一人啊……
那么请问能证明感情破裂的同时法律也认可的证据有哪些,好歹高院应该给个list框架,大家以后也可以照着做,比如:是要动手进一下派出所,还是必须得有一方进一回急救室,或是得有点刀山火海之类的背景烘托,亦或是得有一方因为感情破裂导致出现精神类问题,才算能证明两人感情确实破裂了呢?
对不起,这又一次让我想起了李先生。当年,人家两口子都闹成那个样子了,去了法院照样也是因为“无法证明感情破裂”而离不了婚。
这个“仅以出轨为由不能起诉离婚”的解读,之所以惹得大家群起愤慨,是因为大家觉得法律应该是用来保护人的,而不是用来整人的。
现在和婚姻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常出现刁难型政策,比如之前的“离婚冷静期”,又比如现在的“不能仅以出轨为由请求离婚”。
法律是什么,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啊!
婚姻是什么呢,它本质上是个重度依赖于道德的东西,换句话说,法律就是婚姻的底线。
“忠诚”这件事,在道德范畴里,是婚姻的支柱。说句实话,在婚姻里,确实谁也没有办法锤着胸口保证永久的忠诚,所以不忠诚者是婚姻里的过错方,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是这个结论,而另一方就是婚姻里的受害者。
法律不应该保护受害方吗?
所以大家气不过的是,现在的种种解读都让我们感觉“法律在保护过错方”。
其实离婚和结婚一样,是属于一个极度个人化、完全隐私的行为,一旦扯下脸皮诉诸法律了,那一定就是受害方实在无法捍卫自己的利益了。
现在倒好,你浑身绿光闪闪,法院还要以“你没法证明感情破裂”为理由不准离婚,更是很难从过错方那里得到补偿。
那么再说说“感情破裂”这件事。
三岁小孩都懂的事,怎么我们长大了反而因为无法论证而越来越不懂了呢。
假设有两个小朋友,李雷和韩梅梅,李雷如果跟韩梅梅感情破裂了,就不会和她玩,离得远远的。李雷需要证明和韩梅梅感情破裂了吗?不需要,因为他不和韩梅梅玩本身就证明了他俩破裂了。
那么夫妻感情破裂需要证明吗?同理也不需要,因为都提出离婚了,这本身不就证明已经破裂到底线了嘛。
理由和结论,到底哪个需要证明,到底谁证明了谁,不知道法律到底是没搞明白,还是故意不想弄明白。
那些因为配偶出轨而起诉离婚的,他们离婚的原因是出轨吗,不不不,他们的原因就是感情破裂了好不好?
出轨只是感情破裂的诱因之一。
就算配偶没出轨,配偶越长越丑而我恰好是个颜控,这导致了我每天心情低落从而感情破裂可以吗?
配偶做饭太难吃而我恰好是个离不开美食的人,这导致了我郁郁寡欢觉得生活没了意义从而感情破裂可以吗?
感情破裂是婚姻结束的理由。出轨只是这个理由的诱因,我为什么要去证明对方是否同居了、重婚了,难道他不同居我就没有受伤吗,难道他没违法我感情就没破裂吗?
所以这种“要求论证”的手段,不但滑稽可笑,还严重缺乏逻辑。
但我们也知道这种滑稽背后的底层原因是“降低离婚率”。
说到这个,那就更滑稽了。
始终搞不懂,这样“恶搞”离婚,左一个拦路虎,右一个绊脚石,眼前一望无际的荆棘丛,意义何在?快醒醒啊,这样只会降低结婚率啊!
法律的前提应该是基于事实和基于利益保护,而不是基于“打造漂亮的数据”吧。
我就很想对“离婚率”说几句话。
离婚率,你自己心里没点B数么,真以为自己是宇宙中心么。
你要清楚,现在全国人民的核心任务是什么?是提高结婚率和生育率,那才是我们的重心,才是我们要力保的东西,至于你个离婚率,以为自己有多重要啊,整天在这瞎蹦哒。
只要能提升结婚率和生育率,我们已经做了多少努力了,你离婚率就应该低调,谦让,卑微,不要出来搅局。
你每次出来,不但没有降低离婚率,反而严重拖垮了结婚率,更影响了生育率。
看到这条条框框的离婚“阻挠”,让群众不爽的是离不了婚吗?
不是,让大家感到失望的是“利益得不到保障”。
咱们这里不分男女,无论男方女方,在婚姻里都要保障自己的利益不被过错方侵害,并且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别说这种情感关系了,就算是金钱关系、投资关系、合伙关系,世上除了亲子关系,其他任何一种关系中,良性、合理的退出机制都是最重要的条款。
只有不怕离婚难,结婚才会变得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