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公安局局长杨秀涧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_风闻
座山雕余俊-勤俭精明效率深广2022-01-04 22:34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4日通报,日前,经中共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杨秀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杨秀涧身为长期在公安机关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下属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收受礼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身为公安人员,在审批刑事强制措施过程中不认真履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利用刑事侦查工作便利,帮助特定关系人虚假立功、违规审批刑事立案和技术侦查措施。
杨秀涧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其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秀涧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杨秀涧,男,土家族,1967年12月出生,贵州江口人。
1985.09 -- 1987.07,贵州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管理专业学习
1987.07 -- 1988.07,贵州省江口县公安局双江区派出所见习民警
1988.07 -- 1991.10,贵州省江口县公安局双江区派出所民警
1991.05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10 -- 1992.04,贵州省江口县城关区派出所办事员
1992.04 -- 1993.07,贵州省江口县公安局太平乡派出所民警、副所长(期间:1989.10--1992.06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学习<自考大专>)
1993.07 -- 1995.01,贵州省江口县双江镇派出所所长
1995.01 -- 1995.10,贵州省江口县双江镇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1995.10 -- 2003.05,贵州省江口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其间:1998.10--2002.06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学习<自考本科>)
2003.05 -- 2005.09,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05.09 -- 2007.08,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7.08 -- 2007.11,贵州省铜仁地区铜仁市公安局局长(副县级)
2007.11 -- 2011.11,贵州省铜仁地区铜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2011.11 -- 2013.12,贵州省铜仁地区碧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2013.12 -- 2014.04,贵州省铜仁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碧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兼)
2014.12 -- 2015.09,贵州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特〈巡〉警工作总队生态环境环境保卫总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副处级)
2015.09 -- 2016.03,贵州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特〈巡〉警工作总队生态环境环境保卫总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副正处级)
2016.03 -- 2018.01,贵州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副部长(保留正处级)
2018.01 -- 2018.02,贵州省黔东南州政府党组成员、州委政法委委员、州公安局党委委员、书记
2018.02 --2018.12,贵州省黔东南州政府党组成员、州委政法委委员、州公安局党委委员、书记、局长
2018.12--2021.04,贵州省黔东南州政府党组成员,州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8年12月27日,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杨秀涧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2019年1月25日,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州人民政府州长罗强提请的《关于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组成部门有关人事安排的议案》,杨秀涧为黔东南州公安局局长。
2020年12月22日,鉴于凯里汇通惠投资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金融诈骗案已由经侦立案侦查,受害者余俊本来坚决反对难友们到行政中心找分管副市长,但是因为听说有所谓的难友与保安发生争执。为避免从金融诈骗案受害者变成暴乱分子的考虑,余俊立即前往阻止。于是就被汇通惠诈骗案后台和保护伞设陷阱抓了起来,并大言不惭地当众宣布:要拘留余俊及陪杀等至少15天。
但因难友们奔走相告,拯救余俊等难友行动的汇通惠受害者及其亲朋好友越聚越多,汇通惠后台和保护伞当晚大言不惭中不得不释放了余俊等。
2020年12月26日,为回答世界各地各行各业广大人民群众朋友对宣传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原生态旅游文化的正能量余俊被非法扣押的关心,余俊就发表了《因配合巡视组工作被陷害》的网络文章。
2020年12月27日,余俊《因配合巡视组工作被陷害》的网络文章,获得了包括黔东南州及其各县市领导,特别是贵州省公安督察领导点赞。
2020年12月28日,余俊接到自己倡议凯里市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活动中,针对凯里治安状况有待提高,而特别建议临时组建的治安专班,冒充大十字派出所打来的电话,通知到大十字派出所了解案情。
因余俊是苗族文化中心苗疆圣地雷山县人,工作单位又是在雷山县,居住地在凯里市洗马河街道,不是大十字街道,个人不是在大十字派出所管辖范围。
读法律专科的余俊就以为是有关国家安全的特别案件,所以才特事特办不按法律规程行事,于是就兴高采烈地到凯里市公安局大十字派出所,想象又一次为国家安全尽力了!
到了凯里市大十字派出所,打电话,当初通知余俊的无论如何却就不再接电话!
余俊以为是有人平时的开玩笑,就回家。这时才有所谓的警察冒出来叫住余俊,并拿出了有关传唤手续。
看到传唤手续上写明,余俊网络发表文章《因配合巡视组工作被陷害》构成寻衅滋事罪,余俊当即表态:“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晚上临时决定写文章属于寻衅滋事罪,即便法律要三个月甚至半年以后才生效,我也愿意提前认罪伏法”。
于是,治安专班那一班工作人员嘀咕半天,就先拿余俊去体检,先作好拘留余俊的前期充分准备工作。
尿检中,就有治安专班的工作人员叫到:“余俊,你吸毒”。
余俊立即发怒地骂道:“作为黔东南州组织上培养去创建黔东南州第一个县环境保护局的我,一天到晚警告大家不要吸有害健康的烟,自己还会去吸毒?!你们心急火燎的想方设法拘留我,也不调查和了解一下我的身份和背景!”
违法扣押余俊的二十四小时临近,凯里市公安局治安专班那些违法者,就违反政法系统中只有公安部出台『公通字[2009]16号』《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中“侮辱、诽谤案件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应当由公民个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以余俊《因配合巡视组工作被陷害》网络文章中“二、据迎接我胜利出来的时候和事后难友们向我的反映:
2020.12.22凯里行政中心事件警方发号施令的那头高个子,是凯里市公安局的一个副局长,和汇通惠金融诈骗案诈骗犯王勇,一样都姓王。以前,经常见到这头王副局长到汇通惠金融诈骗犯王勇的公司去拿礼物!”构成诽谤,(实际上,据黔东南州和凯里市公安局正能量们反馈:期间,黔东南州和凯里市公安局根本没有王姓的副局长)下拘留证,从2020年12月28日起行政拘留余俊5天!
于是,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公安局治安专班一些违法执法者,在没有原告主体的前提下,在违背法治根本原则的基础上,先是违反公安部有关规定,又违反归属地法治管理原则,又违反“先口头警告、再书面警告、后罚款、再拘留”的行政处罚程序,将在雷山县环境保护局工作的雷山县的余俊又跨区域又跨行业地违法进行了行政拘留!
于是,作为受害群众选举为汇通惠诈骗案受害者代表,巡视组指定为唯一联系人的余俊,因巡视组承诺:“在离开黔东南州前,至少见面一次”,
于是余俊就被汇通惠金融诈骗案的后台和保护伞想方设法陷害拘留起来,让巡视组在离开黔东南州前,无论如何也联系不上了余俊!
2021年1月3日,眼看巡视组联系不上余俊,已经离开黔东南州。汇通惠金融诈骗案后台和保护伞才在犹豫不决中慌里慌张以『盗窃罪』释放了余俊。
2020年12月28、29、30、31日到2021年1月1、2、3日,余俊被违法行政拘留了7天!
这与违法行政拘留余俊的拘留证上写明的5天,多了2天!
人民问:为什么超期拘留余俊2天!
群众答:因为只有超期拘役超过2020年底,才能避免巡视组“2020年底前,至少与汇通惠金融诈骗案受害者代表的唯一联络人余俊见面一次”的承诺实现,汇通惠诈骗案那些后台和保护伞才能暂时获得苟延残喘的暂时喘息!
2021年4月29日,免去杨秀涧贵州省黔东南州政府党组成员、州委政法委委员,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2021年5月19日,决定免去杨秀涧的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