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对补习社进行整顿将只是「毛毛雨」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2-01-05 04:51
目前,内地正在进行「行业整顿」,继打击金融大鳄、清理金融界之后,通过严厉监管一些行业来调整经济结构,包括国有经济与私营经济的权重,强化中央对事关国计民生、政权安危的产业的控制权,在行业上脱虚向实,在资本结构方面是调整公私资本权重。而近期行业整顿的重点,除了是涉及国家大数据安全的互联网企业,及房地产、医美等行业之外,就是对校外培训产业进行整顿、压缩。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去年七月二十四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要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减轻校外培训负担,简称「双减」。
其中在减轻校外培训负担方面,着重于「三限」——限制机构数量、限制培训时间、限制收费价格,及「三严」——严格内容行为、严格随意资本化、严控广告宣传。其主要内容有:一、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二、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三、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四、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五、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六、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三十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十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二十一点。七、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八、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行业整顿」的东风,也吹到了澳门。其中最显著的,就是对博彩业的整顿。应当说,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尤其是《澳门基本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还有国家领导人「全中国只有澳门可以开赌」的政策训令,在澳门特区经营博彩业是合法的,并受到基本法和澳门法律的保护。但却必须严守「一国两制」的分际,及不得违反内地的法律。也就是说,不得组织内地居民出境到澳门以至其他国家和地区参赌,不得开设赌博网络招揽内地居民下注参赌,不得将资金引流出境外及清洗黑钱等。最近内地公安及司法机关严厉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百零三条增订的「组织中国公民出境赌博罪」,打击到内地组织客源的澳门犯罪集团,就可说是在内地的司法管辖权范畴内,对澳门「越界」的博彩业者进行的「行业监管」。
其实,澳门特区在修订《博彩法》中,也有着自觉进行「行业监管」的内容。如政府将向博企派出代表,及政府有权查阅承批公司的文件资料,政府对博彩业从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等。这与政府同其他公共企业的关系一样,其实这是很正常的监管作为。既然赌牌是公共资源甚至是国家资源,为何其他使用公共资源的公共企业就可有政府派驻的代表,及政府可以使用各种法定的监管手段,博企就不行?过去是疏忽了,现在只不过是正本清源,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意想不到的是,内地正在进行校外教培业的「行业监管」,虽然因为「一国两制」的关系,而且也不涉及澳门的利益,因而不可能延伸到澳门实施,但澳门特区却也自觉地进行「配合」或适应。而且比内地颁布相关措施还早,在行政长官贺一诚于前年十一月间向立法会作二零二一年度施政报告时,其附件二「二零二一年度特区政府的法律提案项目」清单中,就有《非高等教育补充教学辅助中心通则》。但为了避免成为「废案」,是留待在第七届立法会成立后,才几天就交由行政会完成讨论,并提请给立法会。而立法会也很快就于去年十一月十二日一般性讨论及表决通过,并已交由常设委员会进行细则性讨论。
在内地,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十分巨大,已基本与学校数量持平,鱼龙混杂、良莠不齐,违法违规情况突出,徒增群众的负担,与医疗、住房一道,成为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新三座大山」之一。要让校外培训机构快速降温,比较切实有效的办法就是遏制资金过度涌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制度,把操控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资本关进笼子,减少广告营销,目的正是为了让教育回归本质,从根子上为校外培训去火降温,纾解家长焦虑。虽然「双减」引发的震动性较大,但也像对其他某些行业那样,必须要经历过一个「阵痛」的阶段。
澳门特区立法会正在审议的《非高等教育补充教学辅助中心通则》,于内地正在进行的「双减」中的校外教培业监管,有着一脉相通之处。不过在监管程度上,可能较为轻柔,可说是「毛毛雨」。其内容包括,在课余时间同时向五名或以上的学生提供教学辅助服务的私人实体的场所,必须获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发出准照后方可运作,且中心的营运场所及设施须设于与教学辅助活动相符并保障学生安全、身心健康的场所。法案并调整发出准照的程序、规范中心人员学历及资格要求、监管场所提供的膳食及接送服务、规管补习活动的运作时间及规范处罚制度等。此外,法案建议订定一站式发牌程序,以建立一个更为完善的准照发出程序及监察制度。法案还建议将优化对补习社的收费监管,补习社未来需要将收费通报教青局,并需于识别牌列出各项收费,调整收费亦需提前三十天通报,亦会要求补习社与家长共同订定清晰协议,包括收费及退费方式等。法案建议新增托管员一职,负责补习中心的生活照顾秩序管理,相关人员需具小学或以上学历,否则需完成教青局提供的专门培训。未来将对补习社内从事各种业务人员设预先审查制度,若相关人员曾触犯贩毒、家暴或性犯罪等部分罪行,或曾被处以三年以上徒刑,将不能在补习社工作。
其实,在澳门回归前,就曾有一部38/98/M号法令《核准私立补充教学辅助中心之发牌及监察制度》,规范补习场所的运作。现在特区政府不是采用对此现行法律进行修订的方式,而是制定一部新的法律。可能是为了契合贺一诚在当选行政长官之日所说的,行政改革「先立后破」。
实际上,澳门补教业也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违法违规情况突出,曾经发生过兼职男导师涉嫌性侵补习小学女童等的案件。因而通过制定新的法律,加强对入职托管中心、托儿所、补习或持续教育等人员的品德要求,提高违反上述法律场所的处罚金额等,是十分及时和有必要的。不过,于内地所采取的相关措施比较,可说是「毛毛雨」。
内地在实施「双减」过程中,批评「不要输在起跑线上」的营销方式对家长造成较大的心理压力,而「被迫」将儿女送往各种培训中心。在澳门,似乎也应对此违背教育基本规律的营销广告进行抵制及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