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厨房和家庭厨房性质不一样,鸡蛋被污染会导致重大食安事故,绝不是小题大做_风闻
六月无雨-2022-01-10 14:00
【本文由“让我康康有没有好东西”推荐,来自《西安盒马被立案查处的事,老胡插几句嘴》评论区,标题为让我康康有没有好东西添加】
我发现观网的网友很多根本不去了解法律,凭着主观意见就发表评论。
首先这次不是针对盒马一家,同时检查了这么多家的店,光是案例就有8个,只是盒马的名气大,标题一写就有热度。其次,网友不理解盒马因为一颗污染的鸡蛋被立案是不是小题大做。
首先明确一点,经营厨房操作间和普通家庭的厨房性质是不一样的,自己家里面你弄成什么样随便你弄,出了问题只有你一家受到影响,但是商家的厨房被污染了,受影响的就是消费者,一旦出现大规模的食品中毒事故,谁来为消费者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根据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这是违法行为,明确说了给予罚款,不能给予警告的。(警告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而不是网友们心里所想的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