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的第1年,安徽滁州各县的粮食产量就立马比上一年增长了50%_风闻
guan_16423829841394-2022-01-17 14:57
【本文由“弗朗西斯科必胜”推荐,来自《李谷一的《乡恋》和苏小明的《军港之夜》在80年代初期都遭到过批判》评论区,标题为弗朗西斯科必胜添加】
据下面这篇文章说,1978年安徽省滁州地区一实行改革开放便创造出了奇迹,那一年当地虽遭受了特大旱灾但粮食的总产量和棉花的亩产量反而立马分别比前一年增长了50%和90%!
中国奇迹的制度“密码”(5)∣1978年,改革从农村开始突破
文章来源:《党员文摘》/《农民日报》 作者:王郁昭
此文的电子版我则是从“七一网”中如下这个地址的网页上复制、获得的:****?https://www.12371.gov.cn/Item/573151.aspx(该网页顶端的站名大字下注明了该网站是“重庆市委党建门户网站”)
20世纪70年代,我在安徽省滁县地区(今滁州市)工作。1977年春,地委组织调查写出130多篇调查报告,并向省委写了一份综合调查报告,列举了许多“左”的错误表现,提出端正和落实农村政策的意见。
1977年6月,中央改组安徽省委领导班子,万里同志任省委第一书记。7月,万里看到滁县地委的报告后,当即批示:“滁县地委组织力量深入群众,对农村经济政策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这是个好的开端,报告所提意见,可供各地参考。”在滁县地委报告和广泛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最后形成了省委《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几个问题的规定》(简称省委《六条》)。《六条》强调农村工作要以生产为中心;搞好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允许生产队根据农活情况,可以组织作业组,适合个人干的农活可以责任到人;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减轻社员和社队负担;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兼顾三者利益;允许和鼓励社员自主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开放集市贸易等等。 随着《六条》的贯彻,农村政策的放宽,群众思想开始活跃起来,一些地方偷偷搞起联系产量责任制,实际上揭开了安徽省农村改革的序幕,敲响了中国农村改革的钟声。
万里为“秘密武器”护法
1978年,滁县地区遭受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旱灾。9月初,滁县地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会上地委充分发扬民主,让公社干部把心里话讲出来。结果,来安和天长县的一些公社书记把他们称之为“秘密武器”的三个典型介绍了出来:
第一个典型是来安县烟陈公社魏郢生产队。1978年春把生产队分成两个组,实行三包一奖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大旱之年粮食产量由上年8万多斤增长到12万多斤。第二个典型是天长县新街公社,1978年春公社决定把棉花包产到户,超产奖励,减产赔偿。大旱之年棉花亩产较上年增产近九成。第三个典型是来安县广大公社把全年粮、油、棉和猪、禽、蛋等生产指标,分解成100分,年终时对基层干部按实绩进行奖罚,大旱之年生产全面增产。这些办法在当时尚属“禁区”,被称为“秘密武器”,只能暗中实行。
万里同志对这三个典型非常重视,通知地委可以在全区进行试点。为此滁县地委发了96号文件,要求各县先在一个大队或一个公社进行试点。文件下达后,各县纷纷要求扩大试点范围,许多社队争当试点。随后,一些不是试点的社队也自发地搞起了包产到组。到1979年3月底,滁县地区实行包产到组、大包干到组的生产队已近七成。
**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张浩写的读者来信,并加了编者按,标题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当稳定》。编者按则提出:“已经出现‘分田到组’,‘包田到组’的地方”,应当“坚决纠正”。这对双包到组后正在忙春耕的皖东农民来说无疑是泼了一瓢冷水,引起很大的震动。**针对干部群众思想上出现的波动,地委及时向各县发出电话通知,明确指出:“当前正值春耕春播大忙季节,各种形式责任制一律稳定下来,不要变来变去,延误农时”,“各种形式责任制是地委同意试验的,如果错了,完全由地委负责”。
(因跟帖的篇幅所限,此文剩余的内容见后面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