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大法官们在肯定行动问题上展开激烈辩论 - 华尔街日报
Brent Kendall
最高法院以6-3的裁决禁止了大学教育中的平权行动,产生了超过200页的辩论,不同阵营的大法官之间进行了激烈的交锋,这反映了更广泛的社会对于种族不平等、历史性歧视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辩论。以下是一些亮点。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代表多数派
首席大法官写了法院的主要意见,代表了由六名保守派大法官组成的多数派,认为在大学录取中使用种族违反了宪法对法律平等保护的保证。
罗伯茨在他40页的意见的前半部分回顾了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录取做法,以及法院关于从1978年开始的平权行动的先例。
真正的争论从裁决的中途开始,首席大法官表示最高法院从未打算让大学录取中的种族偏好永远持续下去。罗伯茨指出,即使法院在2003年的格鲁特尔诉博林格案中支持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种族意识录取,也表示种族分类是危险的。
罗伯茨还引用了2003年裁决中的一个关键愿景性段落,其中桑德拉·戴·奥康纳大法官表达了法院希望和期望种族偏好在25年后不再需要的愿望。
首席大法官承认,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在其招生计划背后阐明了可称赞的目标,比如通过多样性更好地教育学生,促进思想的充分交流,培养明日领袖,增进跨种族的理解。但罗伯茨表示,学校无法清晰而准确地将这些目标与他所说的有时像粗糙的刻板印象一样运作的以种族为中心的招生政策联系起来。
罗伯茨说,这样的做法贬低了一个人的尊严和价值。
首席大法官在回应法院的三名自由派法官的异议时表示,他们的立场在许多方面都是“深思熟虑的”,但基于一个有缺陷的核心论点。
罗伯茨在法院的意见中结束时表示,判决并不妨碍大学申请者在论文中谈论种族,学校可以考虑这些个人故事,只要他们不是在以一种变相的方式延续法院所说的非法的以种族为中心的招生。
不同意见的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大法官
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大法官在一份长达69页的异议中表示,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确立了种族平等的保证。她说,最高法院早在很久以前就认识到,在一个不是、也从未是色盲的社会中,这一保证“可以通过以种族为中心的手段得到执行”。这包括在布朗诉教育局案中,即1954年取缔公立学校种族隔离的判决。
索托马约尔表示,南北战争后批准的第14修正案旨在保护黑人在经历了几代人的种族压制后的基本权利。
索托马约尔表示,周四法院的意见无视了种族不平等在国家教育系统和社会中仍然普遍存在的事实。
索托马约尔表示,法院错误地取代了大学管理者的偏好,未能认识到种族身份影响了一些学生的生活经历。
索托马约尔表示,法院的决定将产生毁灭性影响,并在整个社会蔓延。
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在决定中的附言
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在58页的附言中表示,宪法必须是色盲的,一切基于种族的歧视,包括平权行动,都是有害的。
反对意见的凯坦吉·布朗·杰克逊大法官
杰克逊在29页的反对意见中详细介绍了几代人的歧视性做法和政策,称它们的影响一直延续到今天,导致国家在健康、财富和幸福方面存在着“大如海湾的基于种族的鸿沟”。
Elizaveta Galkina和Stephanie Stamm为本文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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