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阿克曼和自封的剽窃英雄的策略 - 彭博社
Stephen Mihm
试图揭露抄袭者正在成为一个时刻。
摄影师:大卫·保罗·莫里斯/彭博社抄袭,通常与表现不佳的本科生联系在一起,突然成为学术精英的问题。首先是哈佛大学前校长克劳丁·盖伊被指控在她的论文和发表的文章中抄袭了句子和短语,而没有必要的引用。
就在亿万富翁对冲基金经理比尔·阿克曼以这些理由推翻盖伊之后,商业内幕报道称阿克曼的高飞建筑师妻子内里·奥克斯曼抄袭了她的论文,从维基百科上抄袭了整段内容。愤怒的阿克曼回击说,吹嘘德国公司CEO马蒂亚斯·德普夫纳抄袭了他自己的论文的部分内容。
阿克曼声称自己在高等教育中“只是在修复事情”,但实际上这已经变成了一个令人遗憾的场面,使得每一次发展都感觉像是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事情。其实并不是。
试图揭露抄袭者的行为——通常是为了服务于某种更大的议程——几个世纪以来已经司空见惯。然而,尽管有许多正义愤慨,这类指责和反指责很少有多大影响。历史有助于解释为什么会这样。
在古代,作家和剧作家互相剽窃对方的文字,但很少付出代价。文学评论家和小说家托马斯·马隆(Thomas Mallon)在他关于抄袭的书中指出,文学盗窃“在古典时代更多是笑料而不是诉讼的问题。”抄袭的书应该是任何有借用他人文字倾向的人必读的。
这或许是可以理解的:在没有大规模传播书面作品,更不用说从中获利的情况下,任何抄袭行为都可以被视为“模仿是最真诚的恭维”的证明。在中世纪,随着负责保存知识的修道士们花费大部分时间抄写他人所写的东西,抄袭进一步被正常化。
然后是印刷术的发明。任何苦于想不出自己的文字的人现在可以更容易地获取他人的文字。可以说是诱惑。不巧的是,随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把自己看作是有经济利益的作家。
突然间,如果有人拿走了你的文字,那就等于是偷窃——只是几乎不可能因此起诉某人。
马隆将对抄袭的担忧归因于伊丽莎白时代伦敦的文学场景。事实上,正是在这个时代,剧作家本·琼森在寻找一种描述文学盗窃的方式时,提出了现代词汇“抄袭”的前身:plagiary,源自拉丁语plagiarius,意为“绑架者”。
这个时代的作家们开始互相指责彼此窃取对方的作品或已故作者的著作。莎士比亚本人也曾受到指控,尽管他的借鉴通常不是简单的剪切和粘贴,而是窃取情节和其他未经承认的灵感来源。
然而,许多其他人逐字逐句地借用散文,评论家开始指出其中一些违规行为。1687年,英国传记作家杰拉德·兰贝恩写道,“我不得不认为,那些从我们自己国家的作品中窃取的人是最坏的剽窃者……”
这些情绪最终演变成了“文学财产”的概念,为第一部国家版权法铺平了道路。然而,这些法律更适合起诉未经许可重新印刷整本书籍的个人,而不是那些只抄袭段落的人。
浪漫时代的文学,推崇艺术的独创性,使抄袭越来越不体面。这并不是说作家们的行为比他们的前辈更好。
以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为例。他是浪漫主义运动的巨人之一,经常(通常是不公正地)指责他人抄袭,常常是为了解决分歧。然而,柯勒律治本人也是一个连环抄袭者,正如托马斯·德昆西在柯勒律治去世后发表的一篇攻击性文章中揭露的那样。正如马隆所指出的,德昆西最终也被揭露为更加热衷于绑架其他作家文字的人。
尽管相对缺乏盈利动机,但在高等教育中,这成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这是因为现代大学,以德国传统为模板,非常重视通过引文和引用来承认现有的学术成果,特别是通过脚注1。
到了20世纪,剽窃(曾经是文学上的过错)在学术界变得越来越普遍,学者们未经允许就使用他人的文字,而没有必要的致谢。
印刷术之后的技术变革继续使剽窃他人作品变得更加容易。文字处理程序的出现,再加上互联网上已出版作品的突然可获得性,可能导致学生和教师更愿意犯下剽窃这一罪行。
但罪行并不一定是犯罪。正如彼得·霍弗所指出的,历史学界的剽窃通常仍然是一个“伦理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就像在学术界的其他领域一样。因此,违规者通常会在舆论场受到审判,即使他们也可能受到专业机构的审查。
这让我们再次回到了公开清点的问题。任何盗窃行为都应该被揭露和审查,但自封的剽窃检举者所采取的方式几乎没有对他们自己的声誉有益。
也许是因为剽窃的发生率保持稳定,甚至有所增加,所以被指控者的最终命运也是司空见惯的:尴尬和羞愧,也许,但他们中很少有人发现自己被永久性地排斥。持怀疑态度?问问多丽丝·基恩斯·古德温,法里德·扎卡里亚,简·古道尔,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乔·拜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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