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化跨域演进:中国故事的第二种讲法 | 文化纵横_风闻
文化纵横-《文化纵横》杂志官方账号-1小时前
宋磊|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导读】近年来,政策调整密集出现,涉及教培、互联网、房地产、娱乐等各行业,涵盖诸多领域。对此,有学者认为中国正处于“波兰尼时刻”,这些政策调整旨在克服市场机制的消极影响。与此不同,本文作者、北京大学教授宋磊认为,连续出现的经济政策调整,本质上是对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的模块型生产组织方式的内在矛盾的调适,可以概括为“驾驭模块化”的尝试。
宋磊指出,企业层面的大规模生产活动究竟是如何组织起来的——这不但是中国经济发展之中最激动人心的部分,而且是其他后进国家最关心的问题,更是中国实践中最可能为理论研究提供经验证据的领域——但却长期没有得到充分关注,也没有被解释清楚。他以90年代以来两个领先产业——电子信息和汽车制造为例,围绕生产组织方式的形成机制及其内在逻辑,为贯穿不同时期的经济政策调整提供政治经济学解释。
宋磊认为,模块化是当代后进国家工业化进程的共同技术背景。如果中国能够成功地通过政策调整来驾驭模块化,那么这种政策实践将具有世界史意义。
本文原载《文化纵横》2023年第6期,原题为《驾驭模块化:政策范式变迁的政治经济学解释》,仅代表作者观点,供读者参考。
驾驭模块化:
政策范式变迁的政治经济学解释
专攻东方艺术史的汉学家曾经这样评论中国文化的特征:“模块化并非中国所独有,可资比较的现象也存在于其他的文化之中。然而,**中国人在历史上很早就开始借助模块体系从事工作,而且将其发展到了令人惊叹的先进水准。**他们在语言、文学、哲学,还有社会组织以及他们的艺术之中,都应用了模块体系。确实,模块体系的发明看来完全合乎中国人的思维模式。”[1]
如果这位德国学者愿意观察当代中国,那么他将注意到,模块化并不局限于文化领域。**正如我们的先人通过偏旁部首设计汉字、利用模具加工兵马俑、使用木制活字印刷典籍,模块化在当代中国经济的多个领域同样占据重要位置:企业内部的分工、企业之间的协作、政企关系等领域都出现模块化的倾向;源于制造业的模块化渗入平台型服务业,为这些服务业的“大规模生产”创造了条件。**换言之,在当代中国,模块化已经远非技术现象,而是跨越不同领域的边界以及产业的差别的总体趋势。进一步地,正如中国文化之中的模块化兼顾了低成本与差别化——有限的元素带来了含义各异的四万多个汉字、各不相同的两万余件兵马俑以及讲述不同故事的浩瀚典籍,与模块化设计相关的中国产品也在摆脱低技术含量的标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于本文来说,更为重要的是,“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之中的模块化,不但沟通了文化与经济,而且为理解21世纪初期以来的政策调整提供了出发点。
**▍**研究对象:连续出现的经济政策调整
近年来,政策调整密集出现。这些调整涉及教培、互联网、房地产、娱乐等产业,涵盖国内外两个循环的结合、产业结构的调整、科技政策的制定、平台型产业的算法与劳动者工作条件、工匠精神、专精特新导向的中小企业政策、普惠金融、粮食供应、第三次所得分配以及农村物流体系等众多领域。对于导致这些政策调整的原因,存在各种认识。其中,有些评论家将其理解为对已经发生的国际关系变局的回应,或者对可能出现的经济挑战的准备。不同于就事论事式的理解,****社会学家指出这些政策调整的本质是旨在抑制市场机制的消极影响的社会保护运动,认为中国正处于“波兰尼时刻”。[2]
对于社会学家的洞见,可以从时间跨度和内在结构两个方向进行扩张。**第一,政策调整并非始于近期,而是出现于21世纪初期。**自主创新、西部大开发、包容性成长、新型工业化、新农村建设、新农合、保障性住宅等具有开创性的政策均出现于21世纪第一个十年。同时,两个时期的政策调整的部分内容具有内在联系:新型举国体制、科技自立自强、弘扬工匠精神的技能形成政策、专精特新导向的中小企业政策,是自主创新政策的延续;改善劳动者工作条件、倡导第三次所得分配,承接了包容性成长的政策思路。实际上,关于近期的政策变化,之所以出现一些稍显极端的解读,部分原因就是这些解读忽视了政策变化的连续性。**第二,尽管政策调整涉及多个领域,但是经济政策调整是两个时期的政策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社会学家论述的那样,经济政策的变化可以理解为对市场逻辑的过度扩张的回应。但是,在不同国家,市场逻辑的扩张具有不同的形式,市场与社会的双向运动的内容未必相同。在这个意义上,对政策调整的理解应该以对经济政策的变化的把握为前提。
换言之,将时间跨度和内在结构导入社会学家的观察,可以发现,近期的政策调整是始于21世纪初期、主要围绕经济问题展开、跨越政策领域的连续现象的组成部分。**相对于20世纪末期的政策实践,21世纪初期的政策调整可以理解为一种扬弃,而近期的政策调整深化了这种扬弃。**在政策研究领域,具有方向转变性质的政策调整被定义为政策范式变迁。[3]上述政策调整就具有这种性质。对于中国问题的观察家们来说,如何理解这种政策调整或政策范式变迁的表现形式和动力机制是难以回避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本文依托中国故事的第二种讲法,论证以下论点:连续出现的经济政策调整,在本质上是对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的模块型生产组织方式的内在矛盾的调适,可以概括为驾驭模块化的尝试。[4]当然,这种理解必然引出以下两个问题:**为什么经济政策调整延宕十余年?为什么不同领域的经济政策调整的进展并不相同?**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第三节进行回应。
**市场机制说和体制调整说是解释中国经济成长的两个核心假说。****但是,看似对立的两个假说出人意料地存在共同点。**一般来说,生产关系涉及生产资料所有制、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产品的分配。市场机制说认为,所有制的变化是经济成长的主因。由于所有制的变化必然带来主体关系以及所得分配的变化,所以,市场机制说与生产关系密切相关。类似地,体制调整说以土地制度改革、国企改革以及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承认为起点,与所有制的变化直接相关。同时,主体关系与所得分配是体制调整说重视的宏观调控的对象。因此,体制调整说与生产关系同样紧密相连。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看似对立的市场机制说和体制调整说具有隐秘的共同点:两者都以生产关系或与生产关系相关的资源配置为中心,区别主要在于更重视何种生产关系或资源配置方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两者共同构成中国故事的第一种讲法。
生产关系或资源配置当然是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中国故事的第一种讲法确实为我们理解中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基础。但是,只有在生产力、生产组织方式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过程之中,生产关系的具体作用才能体现出来。类似地,只有将资源配置和资源使用统合在一起,才能获得观察经济发展的完整视角,经济发展不能被简化为资源配置的结果。然而,在第一种讲述方式之中,生产力、生产组织方式、生产关系以及资源配置、资源使用都被割裂。于是,企业层面的大规模生产活动究竟是如何组织起来的——这不但是中国经济发展之中最激动人心的部分,而且是其他后进国家最关心的问题,更是中国实践之中最可能为理论抽象提供经验证据的领域——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受到充分的关注。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以生产组织方式为中心,倡导中国故事的第二种讲法。[5]本文是将中国故事的第二种讲法延伸至政策领域的努力,试图围绕生产组织方式的形成机制及其内在逻辑,为贯穿不同时期的经济政策调整提供政治经济学解释。
**▍**跨域演进:模块型生产组织方式的形成
中国故事的第二种讲法**,源自马克思-熊彼特-钱德勒-拉佐尼克-博耶-青木传统。**这一传统的早期形态可以追溯至经典作家的作品,存在于广义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之中,**特征是围绕领先产业的生产组织方式来理解特定国家特定时期的经济特征。**20世纪后期,这一传统演变为围绕领先产业之中的领先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理解特定国家特定时期的经济特征的研究思路。
当我们将注意力转向电子信息、汽车产业——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领先产业——之中的领先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可以发现,其形成与多种模块化密切相关,可以理解为模块化跨域演进的结果。[6]为了方便论述,我们首先介绍这些模块化的含义,然后讨论典型产业的生产组织方式与这些模块化的关系。
产品建构的模块化是所有形式的模块化的起点。产品建构是工业设计用语,指结构(部件或工序)与功能之间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可以区分为集成型与模块型。引进部件或工序的界面的标准化程度这一变量,可以将产品建构进一步细化为封闭集成型与开放模块型。前者指部件或工序与功能之间的对应关系复杂、界面特殊,典型产品是内燃机汽车、复杂软件和高级芯片。与此相反,在后者中部件或工序与功能之间的对应关系简单(一一对应或接近一一对应),界面的标准化程度高,典型产品是电子信息产品。[7]产品建构的模块化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从封闭集成型转向开放模块型, 90年代初期电子信息产业经历的技术变化是其典型形态;另一种是产品建构的集成程度降低,电动汽车的兴起在相当程度上是这种模块化的结果。
组织建构指企业的结构与功能的对应关系。与产品建构类似,组织建构也可以区分为集成型与模块型。组织建构的模块化指企业的结构与功能的对应关系从集成型转变为模块型。商业模式的模块化指企业之间的交易形态从复杂与封闭(集成型)转向简单与开放(模块型)。产品建构、组织建构与商业模式之间存在联系:集成型的产品建构与集成型的组织建构、商业模式相互强化,模块型的产品建构与模块型的组织建构、商业模式互相补充。
**企业-投资地关系的模块化指特定的投资地点不再是竞争力的核心,企业可以在不同地点之间腾挪。**政策引发的模块化指政策推动产品建构从集成型转变为模块型,典型案例是秦政府的要求导致陶俑的建构特征发生变化,以及美国政府的反垄断政策对电子信息产品的建构特征的影响。[8]服务业的模块化指物流、速递等产业之中的管理平台集中了分工、协调功能,现场员工的主体性弱化。
模块化的上述形态对改革时期主导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首先,产品建构的模块化推动消费者电子产业大规模地转移到中国。**这一产业在90年代初期之后迅速成为中国第一大出口部门的技术基础就在于此。富士康的企业史直观地展示了这一产业在大陆的发展过程。富士康于1987年在台湾地区设立,随后进入大陆。经历30余年的扩张,富士康已经是世界最大的消费者电子产品代工企业、中国第一大制造业企业。这一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都具有模块型建构。对于这种史无前例的产业转移,主流文献往往通过全球价值链或微笑曲线进行说明。但是,产品建构的模块化是价值链的全球展开以及微笑曲线得以形成的前提。在中国的消费者电子产业之中,产品建构的模块化导致了组织建构和商业模式的模块化。在富士康的生产现场,工人明显地经历了去技能化(deskilling)。十余年前,笔者在富士康调研的时候了解到,一个新工人从进场到上线,培训时间一共五天。在五天之中,用于技能培训的时间为两天。问题在于,两天的技能培训已经足够:这些青年在生产线上仅做一个动作。[9]同时,富士康与西方客户的关系或两者之间的商业模式也鲜明地具有模块化的特征:西方客户负责产品的设计、销售并向富士康转移了控制生产过程的要点。实际上,纺织工业——80年代的主导产业——在改革时代的发展也与商业模式的模块化相关。[10]**进一步地,在上述逻辑的推动之下,富士康与投资地之间的关系并不稳定,企业-投资地关系不再是竞争力的关键。**具体来说,在地方政府竞相提供优惠条件、企业竞争力主要来自控制生产成本、快速回应发包企业需求的能力、工人技能不再重要的情况下,富士康自然可以在各地之间待价而沽。**在这样的过程之中,企业-投资地关系开始呈现模块化的特征。**当然,企业-投资地关系的模块化也意味着富士康及其西方客户与中国的联系并不稳固。近年来部分重视成本的西方消费者电子企业出现更换投资地的倾向,这正是企业-投资地关系的模块化的最新表现。
尽管很少受到关注,但是政策引发的模块化对中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汽车产业的合资政策典型地体现了这种影响。确实,与很多产业一样,合资政策推动了中国汽车企业扩大产量、提高品质,中国跃居第一大汽车生产国的过程与合资政策密不可分。但是,合资政策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引发了如下分工:**外资企业负责产品的概念设计、建构设计与详细设计,提供关键部件,指导现场生产过程;本土企业主要负责组装。**在这种分工之下,设计环节、生产控制过程以及关键部件——汽车的集成型产品建构特征主要体现在这些过程和部件之中——由外资企业负责。所以,这一时期的中国汽车企业的生产过程与富士康没有本质区别。
**服务业的模块化同样具有中国特色。**在中国,模块化的影响并未止步于制造业。与物流、速递等平台型服务业的崛起同步,模块化开始在服务业出现。由于平台型服务业具有明显的规模效应——覆盖范围越广、单位成本越低,而中国经济的规模巨大、对劳动条件的规制较弱,所以,平台型服务业在中国的发展速度远超其他国家。在这个意义上,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平台型服务业更为充分地利用了模块化平台。
如前所述,生产组织方式可以理解为技术与劳动的结合方式。通过上述说明,我们可以注意到,消费者电子、汽车、纺织、平台型服务业等中国核心产业群的生产组织方式的形成,均与模块化的跨域演进密切相关:在中国,模块化并未局限于制造业的技术领域,而是进入了企业间关系、企业与社会关系领域,与产业政策具有关联,正在塑造服务业的发展格局;同时,模块化的影响并不止步于主导产业的主导企业,而是通过示范效应波及其他产业与普通企业。
**▍**突破锁定:模块型生产组织方式的调适
**模块化的影响并不都是积极的。**关于模块化的消极影响,可以从模块化陷阱谈起。模块化陷阱这一用语的原意是这样的:当产品建构从模块型转向集成型,过度适应模块型产品的原有企业往往难以通过调整组织形态来适应技术变化,从而丧失竞争力。模块化陷阱既存在于西方工业国,也存在于中国。中国版模块化陷阱与一般意义上的模块化陷阱具有相同的内容,也有其特殊含义。尽管模块化具有在短时期内提高企业生产能力的优势,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模块化也带来了明显的问题。一方面,虽然这种技术变化意味着进入生产过程的壁垒降低,但是大量企业的进入必然压低企业收益和员工收入;另一方面,在当代国际分工体系之下,这种技术变化意味着关键技术由发达国家企业控制,发展中国家企业实现技术进步的难度提高。一言以蔽之,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模块化的消极影响在于将企业的技术能力、利润和工资锁定在低端,抑制发展中国家实现社会进步的空间。
在这里,问题的要点是,在从21世纪初期持续至今的经济政策调整之中,相当部分与抑制各种模块化的消极影响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在这个意义上,这种经济政策调整具有调适模块型生产组织方式的内在矛盾的性质,可以理解为驾驭模块化的尝试。但是,与模块型生产组织方式的调适相关的经济政策调整并不简单。
**在中国,跨越模块化陷阱的最初尝试是由企业自发推进的。**这些企业试图通过海外并购获得关键技术,依托对本土市场的理解开发新产品。尽管部分企业的努力取得了进展,但这样的进展是局部的。[11]**随着主张自立自强的学者在技术政策论战之中胜出,自主创新在2005年之后上升为国家意志。这次转折性政策调整的影响超出技术政策领域,成为21世纪第一个十年里一系列政策调整之中影响最大的一个。**同时,涉及劳动者收入问题的包容性增长也在这一时期被提出。如果将生产组织方式理解为技术与劳动的结合方式,那么,这一阶段中国政府开启的政策调整直接或间接地涉及了技术与劳动议题。在这个意义上,这一时期的部分经济政策调整已经具有调适模块型生产组织方式的内在矛盾的性质。
随着模块化的影响连续跨越不同领域的界限,模块型生产组织方式的局限性也逐渐明显。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近年来的经济政策调整之中与生产组织方式相关的部分明显增加。**比如,供给侧改革的部分内容(“补短板”)、科技自立自强、新型举国体制、对工匠精神的弘扬、专精特新导向的中小企业政策,显然是作为技术政策的自主创新政策的扩展和深化,与模块型生产组织方式中的技术议题相关;对于平台型服务业的算法和工作条件的规制、对于第三次收入分配的重视,则延续了包容性成长的政策思路,指向模块型生产组织方式中的组织议题。**在这样的视角之下,广受关注、具有全局意义的国内外两个循环以及高质量成长等重要提法的意义也得以呈现:就本文的问题意识而言,这些提法揭示了模块型生产组织方式的转型方向,尽管相关机构并未直接使用生产组织方式这一用语。
我们在第二节指出,观察中国的经济政策调整,必须回应为什么这种调整延宕十余年、为什么不同领域的经济政策调整的进展并不相同两个问题。关于第一个问题,一种简单的解释是模块型生产组织方式是逐步形成的,其内在矛盾在21世纪初期并未完全表现出来,因此,相关政策回应也是逐渐变得清晰的。尽管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是这种理解并未揭示经济政策调整延宕多年的全部原因。
观察经济政策调整的实践,可以发现以下问题:在不同领域,政策调整的进展或效果完全不同。**具体来说,与生产组织方式关系不大的新农合政策、针对教培、娱乐等产业的规制政策,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政策调整。****相反,“补短板”、建设适应当下需求的研发体制、协调国内外企业的关系、提高劳动者的收入和地位等与生产组织方式紧密相关的政策调整则长期持续。**理解这种不同的要点有二:回到政策制定的基本逻辑;聚焦模块型生产组织方式的本质属性。
依照政策研究领域的经典文献,政策范式变迁意味着调整总体性目标、选定政策工具、设置政策工具的目标值。从这种认识出发,可以发现,在与生产组织方式直接相关的政策领域,我们已经完成了总体性目标的调整,开启了政策范式变迁的进程。但是,如何选定政策工具、设置政策工具的目标值等问题并未真正得到解决。
一般来说,有效地制定政策需要融合一般性的行政知识和特殊性的专业知识。前者指关于政策制定程序的知识,后者指关于政策对象的内在逻辑的专业知识。同时,在制定不同类型的政策时,上述两种知识的重要性不同。[12]在中国,发达的官僚系统并不缺乏第一种知识,问题在于第二种知识。
建立新农合、规制教培和娱乐产业并不需要关于政策对象的内在逻辑的复杂专业知识。因此,这些政策调整可以迅速地完成。但是,**在“补短板”、建设新型举国体制、协调国内外企业的关系、提高劳动者的收入与地位的时候,需要的是关于不同关键技术的形成规律、研发体制与技术能力的因果关系、具备可持续性的国内外企业间关系的生成机制、如何在去技能化的背景之下平衡企业收益与劳动者收入等问题的复杂专业知识。**但是,这种复杂专业知识或者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形成,或者只能在经济主体的实践之中涌现。实事求是地说,有限的研究积累意味着中国的社会科学界难以准确地向决策机构提供这些知识,与模块型生产组织方式的调适有关的多项经济政策调整延宕多年的原因就在这里。
比如,虽然我们知道“补短板”、建设新型举国体制、协调国内外企业间关系是必要的,但是,在现阶段,我们并不完全拥有关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知识。换言之,尽管我们知道自主创新是必然选择,但是我们并不准确地知道何种政策措施确实可以推动技术逻辑不同的多个产业群同时实现技术进步。类似地,尽管我们已经意识到当下的生产组织方式具有去技能化、抑制劳动者收入上升的倾向,但是我们也知道较低的劳动力成本是部分中国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尽管我们确实在倡导重视技能的社会氛围、提高最低工资水平、限制资本对劳动者的过度压榨方面取得了进展,但是,如何构筑既可以平衡劳资利益,又能够促进社会进步的制度安排,仍然是需要充分研究或进行试验性实践的问题。
模块型生产组织方式内在地包含着一组矛盾:在提高了产量的同时,抑制了技术进步的空间;在推动了中外企业建立联系的同时,导致了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在为劳动者提供了工作机会的同时,压制了劳动者社会地位的上升空间。导入国际比较的视角,可以进一步深化对相关政策调整的难度的理解。
一般来说,东亚三国被认为具有类似的发展模式:巨量投资、出口驱动以及系统化的政府介入。但是,**不同于中国,日韩在成为发达经济体之前并未经历过具有方向转变性质的大规模政策调整。**关于这种不同,可以从三个国家追赶阶段的技术体制进行讨论。**在日韩的追赶阶段,模块化并未大规模出现,两国在基本稳定的技术体制之下扩大经济规模,生产能力的提高与技术能力的上升互相促进,劳动者技能的稳步提高使得日韩比较顺利地完成了市民化过程。**但是,在中国的追赶阶段,模块化与领先产业的扩张直接相关,而这种关联导致生产能力与技术能力的正向循环并未普遍再现,农民工难以通过技能提高、工资上升来完成市民化过程。同时,模块化的影响并未止步于电子信息产业,而是进入了汽车、平台型服务业等其他产业。值得强调的是,至少在其他东亚经济体的赶超进程之中,这种具有多重两面性的生产组织方式从未出现。因此,调适模块型生产组织方式或驾驭模块化也就成为没有前例可供参考、极具挑战性的任务。当然,任务艰巨往往意味着回报巨大。我们知道,模块化是当代后进国家工业化进程的共同技术背景。所以,如果中国能够成功地通过政策调整来驾驭模块化,那么这种政策实践必将具有世界史意义。
**▍**余论
对华友好、参与了改革进程的日本经济学家青木昌彦曾经这样论及模块化与中国经济的关系:“对于理解新兴产业结构的本质来说,模块化是一个最重要且最有解释力的理论概念。然而遗憾的是,这个概念在中国好像仍然没有被解释清楚,它的含义和意义仍不被理解。但是,随着中国即将进入一个新的产业发展阶段,这个概念对于塑造一个复杂且不断变革的产业结构有深远的意义。”[13]
如果有机会持续地观察中国经济,青木昌彦将会发现,他在21世纪初期注意到的问题在今天仍然存在:一方面,模块化正在跨域演进;另一方面,模块化仍未被各界真正重视。**值得注意的是,模块化是一个典型的微观范畴。因此,长于宏大理论、热衷中国故事的第一种讲法的学者们对其采取存而不论的态度情有可原。但是,被学界主流放逐的这一范畴,构成了多个领先产业的生产组织方式的底层逻辑。**离开这一范畴,中国经济之中的很多现象都难以得到合理的说明。学界主流并未对持续多年的经济政策调整给出令人信服的整体性解释的原因,或许正在于此。
注释
*本文的写作得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22JJD810001)、北京大学公共治理研究所工业行政项目的支持。
[1]雷德侯:《万物:中国艺术中的模件化和规模化生产》,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张总等译,第6页。
[2]郦菁:《“波兰尼时刻”在当代中国》,载《文化纵横》2022年第3期。
[3] Peter A. Hall,“Policy Paradigms, Social Learning and the State: The Case of Economic
Policy-making in Britain,”Comparative Politics, Vol. 25, No. 3, 1993, pp. 275~296.
[4]本文将生产方式定义为企业层面的技术与劳动的结合方式。依照这种定义,生产方式与生产组织方式是同义语。William Lazonick, Competitive Advantage of the Shop Floor,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5]宋磊:《阿里吉—杉原方法与中国故事的第二种讲法》,载《思想战线》2016年第6期。
[6]按照熊彼特的分析框架,20世纪后期和21世纪初期的领先产业是汽车和电子信息产业。
[7] Takahiro Fujimoto,“Architecture-Bas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A Design Information View of Manufacturing,”Evolutional and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Review, Vol. 4, No. 1, 2007, pp. 55~112.
[8]雷德侯:《万物:中国艺术中的模件化和规模化生产》,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张总等译,第75~108页;Michael Borrus and John Zysman,“Wintelism and the Changing Terms of Global Competition: Prototype of the Future?”BRIE Working Paper, 96B, 1997。
[9]宋磊、孟捷:《富士康现象的起源、类型与演进》,载《开放时代》2013年第4期。
[10]“三来一补”对于纺织工业的影响比较明显。通过这些交易,外资企业控制了产品的设计、销售,提供了原材料甚至生产设备。在这个意义上,参与这些交易的中国纺织企业的商业模式是模块化的。确实,这种交易方式提高了中国企业的技术能力,为中国纺织工业培养了管理人员。但是,在笔者的调研范围之内,采用这种交易方式的本土企业往往难以发展出自有品牌。
[11]宋磊:《中国版模块化陷阱的起源、形态与企业能力的持续提升》,载《学术月刊》2008年第2期。
[12] Harold D. Lasswell,“The Emerging Conception of the Policy Sciences,”Policy Sciences, Vol. 1, No. 1, 1970, pp. 3~14.
[13]青木昌彦:《模块化与产业结构的自然演进》,载卡丽斯·鲍德温、金·克拉克:《设计规则:模块化的力量》,张传良等译,中信出版社2006年版,第V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