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高科修改公司章程议案被否,被立案调查股民可索赔_风闻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1小时前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2024年1月8日下午14:00,首航高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北京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文博主持,会期半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4人,代表公司股份3.1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公司股份5112.2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9人,代表公司股份2.59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有51人,代表股份942.63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9.51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763.12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会议就拟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不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被否决。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3.1亿股。同意5839.99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反对2.52亿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5%;弃权3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2月1日,首航高科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黄文佳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予以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告诉雷达财经,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12月4日收盘时持有首航高科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首航高科有专利信息140条,著作权信息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