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法院的巴以裁决,巴勒斯坦人普遍感到失望_风闻
东方红红-1小时前
海牙联合国国际法庭开庭审判,南非的诉状是这样的:以色列通过其国家机关、国家代理人及其他个人和实体,对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人民实施种族灭绝,违反了联合国《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南非敦促国际法院采取措施,立即停火防止巴勒斯坦人民根据该公约所享有的权利受到“进一步、严重和不可挽回的损害”,同时确保以色列遵守该公约规定的义务。
联合国国际法庭的判决书
判决书第58条、第59条明确指出,国际法院认为南非提出的至少部分主张是合理的,巴勒斯坦人民享有《防⽌及惩治种族灭绝罪公约》规定的权利,以色列也必须承担该公约规定的义务;
第51条至第53条也明确指出法院注意到联合国其它机构提供的““明显的来⾃以⾊列政府⾼级官员的种族灭绝和反人性⾔论”。
第46条至第50条以及第67条至第74条明确指出了国际法院注意到以色列军队的军事行动和物资封锁造成了巴勒斯坦加沙地区的大量平民伤亡和基础设施破坏,同时造成了严重的人道主义灾难,
第85条提出的是呼吁“哈马斯”及其它巴勒斯坦武装团体无条件释放人质,其用词与执行措施中对以色列提出的“要求”执行完全不同,
第86条是指出,国际法院的法官投票通过了针对以色列提出的一系列**“要求”,包括遵守《防⽌及惩治种族灭绝罪公约》、采取一切措施预防和惩处**针对加沙巴勒斯坦⼈的种族灭绝犯罪、确保其军队不实施法院认定的涉及针对加沙巴勒斯坦⼈实施种族灭绝的行为、采取⼀切措施防⽌和惩罚直接和公开煽动对加沙巴勒斯坦人实施种族灭绝的⾏为、为加沙地区提供急需的基本服务和⼈道主义援助等、防止关于《防⽌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第⼆条和第三条范围内针对以⾊列行为指控的证据被销毁(以便后续审理)以及以色列在一个月内向国际法院提交执行本判决的说明。
国际法院看似对南非的提控判决了具有约束力的“临时措施”,要求以色列遵守联合国《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防止在加沙地带发生针对巴勒斯坦人的种族灭绝行为。以色列还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为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人提供急需的基本服务和人道主义援助。判决书还说,国际法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南非有资格向以色列提出种族灭绝指控,巴勒斯坦人是受《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保护群体。判决以色列必须在一个月的限期内,向法院提交有关执行裁决的具体措施说明报告。
细看之下,结果只是要求以色列遵守公约,并不是判明以色列违反了《防⽌及惩治种族灭绝罪公约》,还要以色列采取一切措施预防和惩处针对加沙巴勒斯坦⼈的种族灭绝犯罪。既没有判明以色列实施了种族灭绝,也没有下令以色列立即停火,而立即停火是国际社会占大多数国家的呼声,足见这个法庭也是和稀泥性质。
反而,在判决书第85条竟然是站在美以立场呼吁哈马斯立即无条件释放人质。难怪美国政府发言人第一时间对法院的判决表示赞同:国际法院的判决与华盛顿的观点一致,即以色列有权根据国际法采取行动确保去年10月7日的袭击不会重演。 国际法院没有对种族灭绝做出结论,也没有在裁决中呼吁停火,而是要求哈马斯立即无条件释放人质。
苦逼的巴勒斯坦人等来的一纸判决不是立即停火,仅仅是要求以色列遵守公约,而国际法院的判决又缺乏强制手段,以色列仍然可以打击哈马斯的理由轰炸加沙,巴勒斯坦人的日子依然暗无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