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土地被收回,开发商14年未获补偿”续:广西高院开庭结束,仍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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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市政府收回拍卖土地,开发商14年未获补偿”一事有了新的进展。
2024年1月3日,澎湃新闻从该案开发商——广西红树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红树林公司”)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该案二审在广西高院已经开完庭,正在组织调解中。
停工后,红树林公司在钦州港项目地块的工作板房已经周边杂草丛生。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今年57岁的孙福(化名)是来自福建的一名企业家。2007年,孙福经广西招商进入钦州投资,创立红树林公司。2008年初,孙福通过竞标获得钦州港区一地块土地使用权。但入场施工不到一年,当地宣布钦州港规划变更,项目停建。按照程序进入补偿流程后,双方进行了3年的多轮沟通协商。
2012年9月,钦州市政府曾下发批复,决定通过货币补偿的方式收回相关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明确了补偿款支付时间和违约责任。
钦州市国土局作出的信访答复称,2012年10月,市土地评估价格审核小组和市审计局同意钦州港红树林房地产项目用地的总补偿费约为2.48亿元。孙福本以为事情到此应该告一段落,股东也都等着政府补偿款。然而几天后,该方案在钦州市土审会未获通过。
此事后来陷入“提方案、请示、打回”“再提方案、再请示、再打回”的程序中。
钦州市国土局在给红树林公司的信访答复中披露,该局在2009年到2017年之间,至少16次向钦州市政府、市住建委、市委督查室等单位部门提交处置方案、请示,但均未能解决补偿问题。
2009年9月8日,钦州市规划委的一纸答复叫停了涉案项目。
项目停建至今13年,当地领导换了一任又一任,孙福等人仍未拿到补偿款。
补偿款迟迟未能到位,给股东们带来了很大的资金压力,一些股东此前通过银行贷款、民间借贷等方式筹款投资,更是陷入煎熬。2015年3月9日,红树林公司股东杨某在福州家中26楼非正常死亡。2018年12月30日,红树林公司另一股东金某脑干出血病亡。其母亲称,金某生前由于无法按时偿还投资款及利息,只能通过透支信用卡、网贷维持生活,债务越滚越大。
无奈之下,红树林公司提起了诉讼,结果陷入“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难判之局面。
2018年,红树林公司曾走民事诉讼程序,第一次将钦州市政府诉至法院。历时三年,最高法终审裁定:该案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
2021年4月,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原局长王廷智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对于红树林公司反映的补偿事宜,市委书记很重视并做了相关批示,下一步钦州市有关部门将积极与红树林公司对接,争取能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以土地置换方式解决该问题。但之后仍没有结果。
之后,红树林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后,2022年11月30日,钦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裁定,称“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驳回红树林公司起诉。
这起案件到底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红树林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案涉会议纪要及批复对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日期,违约责任等均已明确,明显已外化,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其对一审判决不服,之后向广西高院递交上诉状。
2023年5月22日,广西高院开庭审理该行政上诉案件。庭审笔录显示,钦州市政府诉讼代理人表示愿意调解,“我们的方案是可以用另外一块地置换”。
红树林公司负责人表示,2023年12月12日,红树林公司股东经与主审法官沟通后,公司向高院提交《关于调解方案及处理的说明》。目前案件仍在调解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