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加强首席经济学家自律管理,重点关注个人不当言行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向证券公司、相关基金管理公司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机构首席经济学家自律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行业机构首席经济学家的自律管理。
中证协指出,首席经济学家应登记为证券从业人员,公司应建立首席经济学家管理制度机制,明确首席经济学家任职条件、聘任和解聘流程、管理部门和/或分管领导、执业过程管理要求、兼职管理及违规处理措施等,并强调:“首席经济学家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因其个人不当言行引发声誉风险事件,或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公司应从重处理直至解聘。”
《通知》还显示,公司聘任的首席经济学家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公司聘任首席经济学家时,应加强对拟聘任人员的背景调查,除上述条件外,还应重点关注其专业胜任能力、执业声誉、受处罚情况等,不得聘任存在不良执业声誉信息的人员。公司原则上只能聘任一名首席经济学家代表公司对外公开发表研究观点、评论意见。
近年来,监管不断加强证券从业人员的对外发声管理,不少券商明确指出,分析师对外观点必须以研报为基础。此外,还要求相关从业人员不得搞任何形式“低级红”“高级黑”;不得编造、散布谣言或者其他不实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中掌握的信息发布所谓“内部消息”、小道消息“例外论”“特殊论”等;要自觉抵御金融“精英论”错误思想,不得发表低俗、庸俗、媚俗言论,不得炫富、“拜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