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监管的急切:我们之前也有过这样的情况 - 华尔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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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盖蒂图片尤瓦尔·莱文在警告人们不要在恐慌状态下对人工智能进行监管时是正确的(“人工智能和马的法律,”专栏文章,12月22日)。类似的情况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生物技术领域,当时重组DNA研究开始产生新药物、杀虫剂、作物等。就像今天的人工智能一样,监管机构的白皮书不断涌现。当时的参议员阿尔·戈尔提议成立一个新的机构来管理所有生物技术。
然而,白宫召集了研究和监管机构,并指示它们解决各自的担忧和权限范围。结果是,1986年,应用了现有法规,并且制定了监管者应该关注产品的实际风险,而不是用于制造产品的技术的虚构风险的原则。
一项挑战新框架的诉讼被一位联邦法官驳回,他指出,“联邦机构之间协调可能是不寻常的,但实际上并不违法。”
布莱恩·曼尼克斯
弗吉尼亚州盖恩斯维尔
莱文先生通过类比论证“互联网的监管主要是通过美国政府现有的体系开始的”,但他忽略了一个关键点,即国会并没有停止于拒绝监管互联网。在1996年《通信廉正法》第230条中,它取消了市场的防护栏,使公民在因互联网行为者的错误而受到伤害时无法在民事法庭上寻求救济。
结果呢?将近三十年后,我们面临着充斥着虚假信息、仇恨言论、图形暴力和人口贩卖等未能通过公平和体面测试的互联网。我们意识到我们走错了路,这让我们迫切地将这个教训应用到新技术上,其中人工智能只是其中之一。
但是,监管并不是唯一形式的共识保障。组织自愿采纳的行为准则,并由独立第三方审查,例如,可能会证明更加有效。
蒂姆·伍德·鲍威尔
纽约
发表于2024年1月3日的印刷版上,标题为“急于监管:我们之前也有过这样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