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听取企业的请求,要求撤销他们曾经支持的雪佛龙判决 - 华尔街日报
Jess Bravin
最高法院在1980年代裁定,机构比联邦法官更适合应用他们被指定实施的法规。照片: 伊夫林·霍克斯坦/路透社华盛顿—最高法院将考虑一个由行业支持的请求,即在周三推翻1984年的一个案例,原告认为这个案例已经给予未经选举的行政部门官员太多权力—里根时代的保守派最初将其视为对过分自由主义法官的限制。
这个先例,雪佛龙 美国公司诉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案,指示联邦法官在联邦法律语言不明确时应该遵从机构对联邦法律的解释,而不是让法院替代他们自己对《濒危物种法》或《清洁水法》等法规的解释。实际上,这意味着,除非它是对法定语言的不合理解释,否则应该支持一项法规。
周三将分别审理两起案件,涉及保护大西洋鲱鱼资源的联邦计划。在Loper Bright Enterprises诉Raimondo和Relentless诉商务部的案件中,代表渔业企业的保守派倡导团体寻求推翻雪佛龙案。他们质疑国家海洋渔业服务发出的规定,要求船只经营者支付联邦指定监督员的成本,以确保鲱鱼配额不被超出。
与接受渔业管理机构对模糊法律授权的解释不同,原告称法官应该同样重视商业论点,并自行决定对保护法的最佳解释。
美国商会和其他商业团体已提交文件支持原告。另一方面,美国劳工联合会和消费者、环保和健康组织敦促法院维持切沃原则。
影响远不止于鲱鱼捕捞,可能限制联邦机构发布一系列环境、消费者和职场法规的能力。
在1984年的切沃案中,最高法院认为行政部门机构比联邦法官更适合应用他们被指定实施的法规——如果一个机构的法规不合适,可以通过选举产生的总统,即其最终上司,对其进行追责。
保守派认为,在几十年的国会僵局中,切沃原则—即该条款所知的学说—使联邦机构绕过了立法过程。
“行政官僚机构吞噬了大量核心司法和立法权力,并集中了联邦权力,这似乎与宪法极为难以调和,”尼尔·戈萨奇法官在2016年的一份意见中写道。保守派倡导团体和商业游说团体已将推翻切沃原则列为他们在最高法院诉讼议程中的重点。
这是一个显著的180度大转变;40年前,许多保守派人士将雪佛龙案视为民主进程战胜了他们认为篡夺了行政部门官员权力的非选举联邦法官的胜利。
雪佛龙案的原名就说明了一切:《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诉戈尔苏奇案》—即安妮·戈尔苏奇·伯福德,也就是戈尔苏奇法官的已故母亲。在击败吉米·卡特后不久,罗纳德·里根总统任命她重塑一个保守派认为已经被反商业法规搞得一团糟的环境保护局。
该案在伯福德于1983年辞职后更名,涉及里根政府对露丝·贝德·金斯伯格的决定的上诉,当时她是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的法官,阻止了环保局放松卡特时代《清洁空气法》的规定,要求对发电厂和其他设施的污染排放设备进行积极改造。
“这项特定的监管改革是里根赢得选举后工业界列出的两打改革中的第一项,”代表雪佛龙的律师迈克尔·巴尔说。
巴尔说他帮助准备了保罗·贝特,一位在里根政府担任副总检察长的哈佛法学教授,准备进行上诉辩论。根据巴尔的说法,1989年去世的贝特对污染控制的技术细节不太感兴趣,而更关注政府面临的更广泛问题:一个站在里根革命道路上的自由联邦法院。
“他看到了法院过于涉足裁决政策选择的更大画面,”巴尔说,法院把自己的政策选择强加于当选的里根政府之上。
在最高法院,最初并未将这个案件视为特别重要。“我在给约翰·保罗·史蒂文斯大法官写的备忘录中并没有看到除了这个特定问题之外的任何影响,”一位法律助理杰弗里·莱曼写道。现在纽约大学的教授莱曼说他不记得写过这个备忘录。
三位大法官退出了这个案件,史蒂文斯被选为代表6-0多数意见的撰写人,裁定清洁空气法的措辞模糊,环保局长对其要求的解读是合理的。
史蒂文斯写道:“她的解释代表了明显竞争利益的合理调解,并且应予以尊重。”他说,国会通过的法案没有提供足够的具体性来解决争议。
法官们“不是该领域的专家,也不是政府的任何一个政治分支的一部分,”他写道。“相比之下,国会授权制定政策的机构可以在授权的限度内,妥善地依赖现任政府对明智政策的看法来指导其判断。”
雪佛龙成为了联邦司法实践中被引用最多的先例之一。包括罗伯特·博克、肯尼斯·斯塔尔和未来的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在内的特区巡回法院的保守派法官,在里根政府的政策决定受到挑战时,都接受了雪佛龙原则。
随着克林顿、奥巴马和现在的拜登政府依赖这一先例,尽管民主党偶尔控制国会,发出了推进自由主义议程的法规,雪佛龙在保守派中失宠。
史蒂文斯于2019年7月去世,他认为这个案件是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认为雪佛龙案例体现了我对审判的基本哲学,”他在2019年4月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说。“那些攻击它的人,我认为,是在暗示法官应该决定那些我认为真正是政治问题的问题”——他说,这些问题是国会指定行政部门来回答的。
现已退休的巴尔在代表行业的职业生涯之后表示同意。他说,像环保局这样的机构可以投入大量资源来决定如何处理复杂的监管问题,而法官们只有很少的工作人员,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律师在对抗性诉讼中提交的简要陈述。
保守派对雪佛龙案的不满的另一面是,自由派开始支持雪佛龙原则,巴尔说。他说,尽管鄙视里根时代的去监管,他们“喜欢克林顿、拜登和奥巴马所做的事情”。
雪佛龙案的一名参与者也反映了立场的转变。当时32岁的大卫·多尼格在最高法院之前为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的立场进行辩护,现在仍在为这家环保组织工作。他帮助撰写了一份支持法院裁决的朋友陈述书,敦促现任大法官确认他40年前输掉的案件。多尼格在一次采访中说,那时已经确立了的先例是,联邦机构有权在适用模糊的法律语言时获得额外的权重,这在当时和现在都是有道理的。
但多尼格说,法院目前的多数派已经明确表达了对雪佛龙原则的怀疑,他对可能发生的事情没有幻想。
“我的职业生涯由雪佛龙收尾,这很有趣,”他说。“可能两次都站在失败的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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